科研工作
首页» 科研工作» 科研动态» 转:关于继续开展学术评审专家推荐工作的通知
 

转:关于继续开展学术评审专家推荐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曲斌    发布日期:2014-05-21     浏览次数:

     

通  知

 

关于继续开展学术评审专家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2013年建立的“陕西省社科联学术评审工作专家库”,在省第十一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和省社科界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研究项目评审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充分挖掘利用我省社科人才资源,推动社科学术评审团队建设,鼓励退休社科专家发挥余热,使学术评审工作更加公正客观,根据省第十一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精神,决定增补部分退休的专家学者进入学术评审专家库,并对现有的学术评审专家库进行更新和补充。
  一、推荐原则:
  1、严格条件、坚持标准、好中选优的原则。
  2、突出学术水平和学术影响的原则。
  3、坚持学科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相结合的原则。
  4、同等条件下兼任社科类社团职务学者优先的原则。
  二、推荐名额
  1、退休人选。可推荐年龄在70周岁之内的退休专家,名额不限。
  2、补充人选。在去年推荐的基础上,对涌现出的新的符合条件的专家学者可补充推荐,名额不限。
  三、推荐条件
  1、政治素质好,工作作风严谨,责任心强。
  2、在哲学社会科学的学科发展与建设中发挥过重要作用,对解决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有一定的认识分析能力,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学术成就突出,在全省乃至全国社科理论战线有较高声誉和较大影响,在本学科或本研究领域有突出贡献的学科带头人。
  3、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身体健康,热心参加社会活动。未参与专业技术职称评定的有关部门可不受职称限制,但推荐人选需有较高的哲学社会科学理论水平和专业知识。
  四、推荐程序
  1、各单位根据推荐原则和推荐条件,经本人同意、单位研究,提出推荐人选。
  2、各单位填写《陕西省社科联学术评审专家推荐汇总表》,由主管科研的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连同电子版报科研院。
  3、省社科联对推荐人选汇总后,严格按照条件,同时兼顾结构进行遴选确定。
  五、注意事项
  1、专家人选将作为我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审专家、省社科界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研究项目评审专家及其他学术评定专家的候选人,请各单位对推荐工作高度重视,认真推选。
  2、请将填写完整的表格纸质版和电子版于5月26日前报科研院。
  联系人:马 洁
  联系电话:87082961

            科研院         2014年5月19日      公告附件:           陕西省社科联学术评审专家推荐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