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首页» 通知公告» (转)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的通知
 

(转)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17-04-01     浏览次数:

     

 

 

 

 

各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2017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选派办法》和学校《关于做好我校2017年国家公派访问学者申报准备工作的通知》及《校院两级管理体制改革第一批下放权责清单》的要求,现就2017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方式及选派名额
  学校与国家留学基金委按1:1资金配套资助方式选派32人(各单位推荐人数不超过3人)。
  二、选派类别及资助期限
  访问学者、博士后,资助期限12个月。
  三、申请条件
  申请人应列入各单位2017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选派计划,同时需满足以下条件:
  1.符合《2017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基本条件。
  2.访问学者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1年4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后申请人要求博士毕业时间在3年以内,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6年4月1日以后出生)。
  3.申请人须主持校级及以上科研项目,或参与省部级科研项目,留学研修方向应结合在研项目。
  4.留学回国人员须工作满五年(自留学回国之日算起)。
  5.获国外知名大学或科研机构正式邀请函,邀请函应明确如下内容:
  (1)基本信息:姓名、国内单位等;
  (2)留学身份:访问学者/博士后;
  (3)留学期限:明确到留学起止年月,起始时间应在2017年7月至2017年12月31日之间;
  (4)留学专业、课题或研究方向;
  (5)资金资助情况;
  (6)外方负责人签字(含电子签名)与联系方式;
  (7)非英文邀请信应提供中文翻译件。
  6.师从同学科领域的一流学者,原则上为非华裔,且担任相当于教授职务。请提供外方合作者简历。
  具体要求请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查阅,网址:http://www.csc.edu.cn/article/709
  四、申请程序
  1.4月1日-5日,申请人按要求填写《2017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附件1),并提交学院。
  2.4月6日前学院组织与申请人留学专业或相关研究领域一致或相近的3名以上专家(不能为同一学院)进行评审,确定推荐人员(明确推荐顺序),并完成《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专家评审意见表》(附件3)(暂不填写学号、不加盖学校公章)。
  3.4月6日-10日,学院确定的推荐人员在国家留学信息平台正式申报,网址:http://apply.csc.edu.cn
  4.单位填写《2017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申报人员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附件2)
  五、应提交的材料
  1.《申请表》
  2.外语水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3.邀请函复印件
  4.外方合作者简历
  5.《汇总表》
  6.《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专家评审意见表》
  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做好申报工作,并统一于4月10日前将以上材料的纸质版一式一份报人才办(国际交流中心509室),同时将《申请表》和《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人才办邮箱:rencaike@nwsuaf.edu.cn
 
  联系人:张瑞洁
  电  话:87082210
 
  附件:1.2017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申请表
     2.2017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申报人员汇总表
     3.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专家评审意见表

 

 
     
     
                              高层次人才工作办公室       
                                   2017年3月31日    
公告附件:
          附件1:2017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申请表.doc
          附件2:2017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申报人员汇总表.xls
          附件3: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专家评审意见表.doc
编辑:0     终审: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