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首页»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第12周考试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第12周考试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17-05-08     浏览次数: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第12周课程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我系学生的两门课程将于5月14日(星期日)进行考试,为了确保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5月14日(星期日)下午15:00-17:00、晚上19:30-21:30(详见《附件:我系第12周考试安排表》)

  二、考试地点:

  详见《附件:我系第12周考试安排表》

  三、主考和监考老师:

  详见《附件:我系第12周考试安排表》

  四、相关要求和注意事项:

  1、主考老师须提前15分钟到达考场,务必做到试卷分发、回收、保管等环节的“无缝连接”。

  2、监考教师要提前15分钟佩戴监考牌到达考场,并在考前实行严格的清场制度、考中实行“定位监控、走位巡查”制度、考后执行试卷清点和考场记录单交接制度,严禁监考期间聊天、玩手机。

  3、学生须持学生证或一卡通参加考试,并严格遵守《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考试规则》。对违纪考生将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和《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本科生考试违纪与作弊处理实施细则》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监考教师必须在黑板上书写本人姓名和教务处公布的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举报信箱:jwch@nwsuaf.edu.cn  举报电话87092245),以便广大师生和学校巡考人员举报监督。

  5、任课教师必须在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学生成绩录入教务管理系统,并及时完成试卷分析和课程教学质量评价等工作。

  6、考试期间教务处和系上都会组织巡考深入各考场逐一进行检查,并在考试结束后发布《巡考情况通报》,对发现的违规违纪现象(如主考人员未按时送达试卷,监考人员未及时到达考场,监考期间聊天、玩手机等)进行点名批评,涉及到的学院在年底教学工作考评中将被扣分。相关的主考和监考老师应当认真负责,务必实现“零事故、零差错、零投诉”的目标。

  7、命题时每门课程应同时准备A、B两套试题,且两者之间、其中的任何一套试卷与往年试卷之间的重复率都不得超过30%。B套试题在下学期开学初随试卷袋一并交回存档备查。

  8、没有监考牌的监考教师应在考前3日内在系党政综合办公室领取并在考后2日内交回。

  外语系

  二〇一七年五月八日

   

编辑:0     终审: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