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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关于做好2017年陕西省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17-06-26     浏览次数:

     

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师队伍建设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弘扬教师立德树人,无私奉献的园丁精神,根据《关于做好2017年陕西省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陕教师办〔2017〕22号)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我校2017年陕西省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推选范围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高尚的道德情操、扎实的学识素养、博大的仁爱之心,始终坚持“四个相统一”,业务精湛,爱岗精湛,无私奉献,教书育人成绩显著、贡献突出,事迹感人,深受广大师生爱戴和学生家长认可,享有很高的社会声誉,人民群众认可。
  (二) 推选范围。以在履行“立德树人”根本职责方面贡献突出,曾获市厅级(含)以上荣誉称号的一线教职工为主。前期参与陕西省全国教书育人楷模省上推选的候选人未获全国荣誉的可继续推荐参与陕西省教书育人楷模评选,已获此荣誉或者更高级别同类荣誉的不再纳入推选范围。
  (三)具体条件。长期从事教书育人工作,教龄满20年以上的高级职称教职工优先考虑,近年来获得省级师德楷模、师德标兵等荣誉或在自然灾害、突发事故等重大事件中挺身而出,积极应急处突,弘扬当代教师立德树人良好形象的优先考虑。
  二、推选名额
  各单位择优向学校推荐候选人1名,学校最终向省教育厅推荐陕西省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1名。
  三、申报材料
  1.推选情况报告1份,须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2.2017年陕西省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5份,双面打印)。
  3.推荐人选获奖证书的复印件或获奖说明1份,须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4.推荐人选详细事迹材料5份。要求数据准确、内容翔实、细节生动、感染力强,有具体工作事例,要充分展现候选人的先进性、时代性和典型性,字数在5000字以内。
  5.推荐人选基本情况表(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电子表格以Excel形式制作,须加盖单位公章)。
  6.推荐人选彩色证件照电子版(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无斑点、瑕疵、印墨缺陷,照片尺寸为320*240像素以上,大小为100-500K之间,格式为jpg)。另提供电子版彩色工作照5张,照片大小1MB以上,并注明正在开展的工作内容。
  材料统一以“姓名+单位”命名。所有材料的电子版、前五项材料的纸质版请于7月5日(周三)下午18点前报送至党委教师工作部(国际交流中心404室),电子版发送至dwxcb@nwafu.edu.cn,过期不予受理。
  四、评议推选
  学校将组织专家对陕西省教书育人楷模推选人材料进行综合评议,推荐1名候选人,经学校党委常委会审议公示后上报。
  五、工作要求
  1.严把思想政治关,把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守政治纪律和规矩作为基本要求。坚持以师德表现、工作实绩与贡献作为衡量标准,严格把关,优中选优。
  2.坚持民主、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自下而上、逐级推选,接受群众监督,做到群众公认。
  3.各单位要将推荐动作与宣传弘扬教师教书育人正能量相结合,深入挖掘,创新形式宣传优秀教师的先进事迹,积极营造教师立德树人的良好舆论氛围。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玉峰 
  联系电话:87082833

  附件:
  1.2017年陕西省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
  2.2017年陕西省教书育人楷模推荐对象基本情况表

 

 

 
     
     
党委教师工作部       
2017年6月26日    
公告附件:
          2017年陕西省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doc
          2017年陕西省教书育人楷模推荐对象基本情况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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