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研室(办公室、实验室):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和有关规定,现将外语系2017年教职工年度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2017年外语系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杨 宏 李万强
副组长:殷延军 滕艳萍 张 凌
成 员:王宝平 贺新全 王 波 屠明忠 黄海斌 王 昕
二、考核范围
(一)全系在册在岗的教职工。
(二)以下人员不参加年度考核:
1.公派出国且在批准期内的人员视同考核合格,由所在部门报送名单并填写《2017年度视同考核合格证明》(附件1);
2.待岗人员、病假超过六个月及以上者和长期不在岗人员不参加考核,由所在部门报送名单并填写《2017年度未参加考核证明》(附件2)。
三、考核等级及比例
考核等级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类,考核为“优秀”人员数不得超过本部门当年实际参加考核人数的15%(实际参加考核人数不含视同考核合格人员)。
各部门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名额为:大学英语第一教研室4人,大学英语第二教研室4人,研究生教研室3人,英语专业教研室4人,党政综合办公室(含专职系领导、辅导员)与语言教学实验中心2人。
四、考核办法
各教研室负责组织实施本教研室教职工的年度考核,办公室、实验室共同负责实施该两个部门人员的年度考核。其中:教学人员着重考核教学、科研、工作业绩等,实行量化考核,各教研室要结合实际制定打分表(样表附后)并报系领导小组备案;加强实验技术人员的管理和考核,制订实验技术人员考核实施办法,并做好实验技术人员的年度考核;其他人员着重考核岗位职责履行情况。
各部门要统筹考虑教职工的工作性质、工作特点和工作业绩,确保考核结果的客观、公平和公正;考核等级为优秀者必须全年在岗。
考核年度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年度考核为不合格:
1.违反校纪校规,受到行政记过或党内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
2.由于非不可抗因素造成重大教学、科研事故或严重工作失误;
3.不服从单位工作安排;
4. 未经系考核领导小组批准而不参加年度考核者。
五、考核程序
1.2017年12月27日前,个人填写年度考核表并报送纸质版、电子版各1份至所在教研室(办公室、实验室),各教研室参照《外语系2017年教学人员年度考核打分样表》,结合实际制定打分表并报领导小组备案,并填写《2017年度视同考核合格证明》、《2017年度未参加考核证明》。
2.2017年12月28日前,各教研室(办公室、实验室)进行个人工作总结和交流,对本部门所有人员进行考核定级,将本部门年度考核总结报告、教职工考核表、汇总表及《2017年度视同考核合格证明》、《2017年度未参加考核证明》的纸质版及电子版各1份交系综合办公室审核、汇总。年度考核总结报告主要内容应包括考核时间、地点、程序,本部门人数、实际参加考核人数、考核定级结果(包括优秀、合格、不合格人员名单)、未考核人员名单及原因。
3. 2017年12月29日前,领导小组审定全系教职工考核等级,公示考核结果。
4.2018年1月3日前,系领导小组撰写全系教职工年度考核总结,整理、汇总全系教职工2017年度考核表,并形成电子报表,审定《视同考核合格证明》、《未参加考核证明》等材料,上报人事处全系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材料。
六、有关要求
1.各部门要严格控制考核为“优秀”的人数,不得突破本部门的优秀名额。
2.年度考核表、《视同考核合格证明》和《未参加考核证明》请一律用A4 纸打印,总页码超过1页的材料必须双面套印。
外 语 系
2017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