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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研究生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18-09-21     浏览次数:

     

各研究生:

  为激励广大研究生刻苦钻研、奋发向上,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现就做好 2017-2018 学年研究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16、2017 级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

  二、评优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杨宏 李万强

  成  员:殷延军 张凌 滕艳萍 张琦 尹传松 冯璐 张晓华 王云霞

  三、评优类型和指标分配

  1、评优类型为先进班集体1个、优秀研究生2人和优秀研究生干部1人。

  2、奖励标准先进班集体奖励1000元,优秀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各奖励500元。

  四、评选基本条件

  (一)先进班集体

  1、班级学生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

  2、班级学生学习成绩优异,课程无重修或补考现象;

  3、班级学生积极参加学校、系里组织的教育教学活动、学术活动及社会实践活动;

  4、班级学术氛围浓厚,科研成果突出,无学术不端行为;

  5、班级在本学年内无各类违纪行为和纪律处分;

  6、班级内部和谐稳定;

  7、班级全体研究生所在宿舍不得出现安全卫生问题。

  (二)优秀研究生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党团员按时参加党团组织生活和政治学习;

  2、热爱所学专业,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习,学习成绩优异,无重修或补考课程;

  3、学术行为规范,无学术不端行为;

  4、研究生所在宿舍没有出现安全卫生问题;

  5、具有良好的科研能力和创新能力,在科研工作中取得突出成果、发明专利或在重要核心期刊上发表较高水平论文的优先;

  6、荣获院系以上荣誉者和在志愿服务或参与社会实践方面有突出表现者,同等条件下优先;

  7、积极参加校系举办的文体活动并在活动中获得荣誉者,同等条件下优先。

  (三)优秀研究生干部

  除具备优秀研究生评选基本条件的1、2、3外,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1、在参评学年内有主要学生干部经历(含院研究生会干部、党支部委员、班级主要干部);

  2、干部任期年满一年,工作认真负责,关心集体,团结同学,乐于奉献,组织协调能力强,能积极主动配合、协助系里或管理部门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在同学中具有较高的威信;

  3、科研成果突出者,同等条件下优先。

  五、评选程序

  (一)优秀研究生

  (1)个人申请。个人自愿向评议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请,并提交附件1纸质版、附件3电子版及相关证明材料。

  (2)外语系评议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分配指标,进行评审。

  (二)优秀研究生干部及先进集体

  1.优秀研究生干部由学生本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附件1纸质版、附件3电子版及相关证明材料),评议工作领导小组评审。

  2.优秀班集体由班级申请,提交申请材料(附件2纸质版、附件3电子版及相关证明材料),评议工作领导小组评审。申请材料包括:

  (1)班级基本信息:班级总人数,党员人数;

  (2)班级荣誉:包括集体荣誉和个人荣誉,需附证书复印件;

  (3)学术:包括科研成果(学术论文、专利以及参加国际以上国际会议);

  (4)成绩:班级人员取得国家认可资格证书;班内成员不得有挂科重修记录;

  (5)班级活动:主要包括班级集体举办参加的活动,并附照片等证明材料。

  六、时间安排

  1、个人申请(9月21日-9月28日) 填写相关材料交于辅导员(外语系7106办公室,414505314@qq.com)处,材料缺一不可,逾期不予受理;

  2、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审核(9月28日-10月9日) ,对所交材料进行审核,筛选出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及班级;

  3、公示(10月9日-13日) 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将评选结果上报学校。

  七、相关要求

  1、坚持公平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坚决杜绝评选中的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追究当事人责任并给予严肃处理,取消其评选资格;

  2、当年申请优秀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的人选不得重复;

  3、评优工作领导小组需对推荐的先进材料进行认真审议,根据情况确定最终获奖者;

  4、评优工作接受监督,监督电话:029-87091974,邮箱:414505314@qq.com

 

 

 

  

  外语系    

  2018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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