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内政务
首页» 系内政务» 系内文件» 系党发[2016]9号 关于评选表彰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通
 

系党发[2016]9号 关于评选表彰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通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16-06-01     浏览次数:

     

  系党发[2016]9号

各党支部:

  2014年以来,在学校和外语系党委坚强领导下,全系各党支部和广大党员严格遵守《党章》和党内法规,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五大发展理念,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践行党的群众路线、“三严三实”和“两学一做”要求,立足岗位,履职尽责,服务学校发展、服务师生、服务社会进步,在推进创建世界一流农业大学进程中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根据学校《关于评选表彰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通知》(校党发〔2016〕40号)精神,系党委决定在纪念建党95周年之际,评选表彰一批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并根据学校的分配名额,评选推荐1个先进党支部、2名优秀共产党员(1名教工党员、1名学生党员)和1名优秀党务工作者参加学校的评比表彰。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这次表彰的对象是在全系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

  1.符合先进党支部评选条件的自荐申报,由系党委评选产生。

  2.优秀共产党员人选必须是组织关系在我系的中共正式党员。应重点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一线的优秀党员和品学兼优的学生党员中推荐。

  3.优秀党务工作者人选必须有2年以上党务工作经验。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党支部

  1.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认真组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成效显著,群众满意度高。

  2.领导班子具有强烈的政治意识、政权意识和阵地意识,紧紧围绕“两个一流”建设和教育教学中心工作,强化政治功能,发挥党组织的应有作用,从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教育引导党员和群众。

  3.贯彻执行《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教育引导党员严守党的纪律,反“四风”、改作风持续开展。

  4.工作运行规范高效,制度机制健全完善;领导班子团结协作,勤政廉洁,表率作用发挥好;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强;党员队伍政治、业务素质好,充分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5.坚持群众观点,党群干群关系密切,得到党员和师生的拥护。

  (二)优秀共产党员

  1.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理想信念坚定,有强烈的政治意识、看齐意识、大局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自觉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严守党纪上做表率。

  4.牢记宗旨,密切联系师生,爱岗敬业、教书育人、吃苦在前、乐于奉献、锐意进取、改革创新。

  5.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专业学习中先锋模范作用明显,实绩突出,得到党员师生的公认。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

  1.符合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在党员师生中起到表率作用。

  2.具有强烈的政治意识、政权意识和阵地意识,热爱党务工作,熟悉党建业务,认真履行职责,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各项决策部署,事业心、责任感强。

  3.注重党建理论学习,党建工作思路清晰,创新意识和开拓精神强,善于研究和解决新形势下高校党建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

  4.模范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头践行“三严三实”,廉洁奉公,作风正派,团结同志,处事公道。

  5.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自觉为师生排忧解难,受到师生的信赖和敬重,工作业绩突出,党务工作得到大家的公认。

  三、表彰名额

  1.表彰先进党支部4个。

  2.表彰优秀共产党员10名:教职工党员5名、学生党员5名。

  3.表彰优秀党务工作者2名。

  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四、评选办法及程序

  (一)成立先进评选工作小组

  系党委成立先进评选工作小组,负责各类先进的评选工作。组成如下:

  组  长:李安民 

  副组长:杨  宏  滕艳萍

  成  员:田志强  殷延军  李丽霞  黄海斌  罗建忠  路伟伟  张琦

  (二)评选推荐

  1.先进党支部评选主要程序:各支部自荐,填写申报材料报系党委,系党委组织先进评选工作小组评选,公示3天无异议后产生结果,并根据学校分配名额向党委组织部报校级先进党支部。

  2.优秀共产党员评选主要程序:以支部为单位推荐,填报相关材料,系党委组织先进评选工作小组评选,公示3天无异议后产生结果,并根据学校分配名额向党委组织部报校级优秀共产党员。

  3.优秀党务工作者由系党委组织先进评选工作小组评选,公示3天无异议后产生结果,并根据名额推荐,填写申报材料报党委组织部,由学校组织评选。

  五、有关要求

  (一)各党支部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工作程序,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工作。评选推荐工作要坚持公开透明原则,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坚持标准、严格把关、做到好中选优,真正把强化政治功能,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强的先进党支部推选出来;真正把先锋模范作用明显,党员师生公认的优秀党员推选出来;真正把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受到师生信赖和敬重的优秀党务工作者推选出来。

  (二)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推荐人选不交叉。

  (三)请各党支部于6月6日17:00前将推荐对象有关材料报送系党政综合办公室,同时发送推荐材料和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对象近期免冠照片电子版(大于1MB)至电子邮箱。

  推荐材料包括:

    1.事迹材料。写实性的先进集体事迹材料:先进党支部不超过2000字;先进个人事迹材料不超过1000字。请各党支部认真组织撰写,事迹材料要真实具体、生动鲜活,以写实为主,充分体现推荐对象特点、工作实绩和感人事迹,防止千人一面,避免大话空话套话。

  2.审批表。先进集体和个人应填写相应审批表格(见附件2至4)。审批表中主要事迹栏由事迹材料缩写而成;推荐对象的基本信息要完整、准确、规范(如姓名、地名、单位、职务、党组织名称等必须使用全称);先进党支部推荐对象所属类别、党组织构成、党员数量等,需在推荐表“基本情况”栏中注明;推荐意见加盖党委公章。

  联 系 人:路伟伟

  联系电话:87092629

  电子邮箱:luweiwei@nwsuaf.edu.cn

   

  附件:1.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

       2.先进党支部审批表

       3.优秀共产党员审批表

       4.优秀党务工作者审批表

   

                            

 中共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外语系委员会

                                      2016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