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内政务
首页» 系内政务» 系内文件» 系发[2018]6号 关于印发《外语系教师同行听课暂行办法》的通知
 

系发[2018]6号 关于印发《外语系教师同行听课暂行办法》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18-09-10     浏览次数:

     

《外语系教师同行听课暂行办法》经2018年9月10日系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

附:《外语系教师同行听课暂行办法》

外语系

2018年9月10日

外语系教师同行听课暂行办法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课堂教学的检查和指导,有效推动教师间的相互学习和促进,切实提高教学质量,根据我系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听课的目的

教师同行听课旨在切磋教学内容,交流教学方法,改善教学效果,提高教学水平。

二、听课的人员范围

承担本科或研究生教学任务的全系在编在岗教师。

三、听课的课程范围

我系教师该学期承担教学任务的所有本科或研究生课程。

四、听课的次数

承担本科或研究生教学任务的全系在编在岗教师每学期听课次数不得少于1次,每次至少为1学时。

五、听课的过程管理

   (一)听课对象的安排。听课对象采取个人自主选择原则,即,每位教师自行确定1次听课的被听课人。

   (二)听课时间的安排。听课时间由听课人自行安排。

 (三)听课的相关要求

  1、听课以随机、随堂方式进行。

 2、听课教师课堂上应当遵守教学纪律,关闭通讯工具。每次至少坚持听完1 节课,中途不得离开。

 3、听课教师应当认真填写《听课记录单》,并由被听课班级的班长或学习委员在课间时间现场签名,之后报本教研室存档备查。

 4、听课教师可以跨教研室听课,所听课程不受大学英语公共课、大学英语拓展课、英语专业课、公共选修课等属性的限制,但必须是我系教师承担教学任务的课程。

 六、其他

 1、对于未完成听课任务的教师,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不得参评系教学质量奖。

 2、本办法自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起实施,并由系教学委员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