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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关于做好2019年春季孔子学院总部国家公派出国教师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19-04-17     浏览次数:

     

各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组织2019年春季孔子学院总部国家公派出国教师推荐选拔工作的函》(孔院总部〔2019〕177号)精神,公派出国教师按照“个人申请、单位推荐、统一考试、择优录取”原则遴选。为做好我校推荐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需求 

具体要求请登录http://kzxyshizi.hanban.org查询。教师赴任时间一般为2019年8月,任期一般为2学年(附件1和附件2)。 

二、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理想信念坚定,热爱汉语国际推广事业,为人师表、爱岗敬业、诚信友善、有团队合作精神,组织纪律性强。 

2.具有2年及以上教龄(国内或国外)的教师。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汉语国际教育、中文、外语、教育、文化等人文学科专业学习背景。年龄一般在55周岁(含)以下,身心健康。俄、法、德、西等非通用语种教师年龄可在58岁(含)以下,身心健康。

4.具有较强的汉语教学、中华文化传播和跨文化交际能力。有汉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经验、外国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5.普通话达到二级甲等(含)以上水平,能熟练使用英语或所在国语言。

6.符合国外教师岗位要求。 

三、推荐程序 

(一)提交材料 

1.申请表格采取网上填写,未在网上填写表格的将不予受理。申请人须登录http://kzxyshizi.hanban.org进行网上注册。填写后,下载打印《国家公派教师申请表》(见附件)。 

2.申请人所在单位须为申请教师附推荐信,如实对其政治思想、教学能力、身心健康状况做出评价,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二)单位审核及报送

1.请申请人所在单位审核教师提交的申请表,并由主管领导在“单位推荐意见”栏内签署意见、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2.请于4月25日17:00前将申请表2份(1份签署单位推荐意见,1份由学校填写)和推荐信提交至人事处师资科(国际交流中心512室),逾期将不予受理。 

(三)选拔考试

申请人须参加汉办统一组织的选拔考试,考试内容主要为汉语专业知识、教学技能、中华文化传播与跨文化交际能力、外语水平和心理素质等。选拔考试定于5月18、19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录取培训

根据选拔考试结果和岗位要求,确定录取人员。被录取教师须接受孔子学院总部组织的相关培训,培训考核合格后派出,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派出待遇

派出教师生活待遇根据《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生活待遇管理规定》(财教〔2011〕194号)文件执行(附件4)。教师赴外任教期间,人事关系、档案管理方式不变。国外任期结束后返回原单位工作。

联系人:程文景 颉登科   

电  话:029-87082871

附件:

1.汉语教师岗位需求表1

2.汉语教师岗位需求表1

3.国家公派教师出国申请表

4.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生活待遇管理规定 

 

 

               人事处 

            2019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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