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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届本科毕业论文盲审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24-04-25     浏览次数:

     

为保证2024届本科生毕业工作的有序开展,根据《关于做好2024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盲审工作的通知》《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修订)》等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论文盲审相关工作

1.抽查盲审范围

本科毕业论文盲审是指在论文送审中隐去作者和指导教师相关信息,反馈的评阅结果隐去评阅人的信息。学院从2024年预毕业生中随机抽取毕业论文送专家盲审,抽取比例不少于10%。

2.工作程序与时间安排

(1)4月26日之前,每个专业随机抽取不少于10%的学生确定为盲审名单并在学院网站公布。

(2)5月14日,所有公布的盲审论文应先通过“查重抽检”。学生在中国知网“大学生论文检测系统”提交毕业论文,进行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指导老师填写审核意见后提交学院统一送盲审(操作流程见附件1)。查重抽检报告中,文字复制比大于25%的论文驳回,修改后重新提交。修改后的论文仍不合格者或逾期未提交论文者,则延期答辩。

(3)5月15日-22日,学院组织送审毕业论文(送审的毕业论文以检测系统上传的版本为准)。每篇毕业论文评阅专家为2人,且至少有1名校外或院外相关学科专家。

(4)5月23日前,学院将盲审意见反馈给学生,5月27日前学院在本科教务管理系统中录入盲审结果。

3. 盲审结果认定与处理

专家评阅盲审意见分为“同意答辩”、“修改后答辩”和“不同意答辩”3种。盲审专家填写附件2。

(1)若两份评阅意见均为“同意答辩”,视为盲审通过,可直接参加答辩。

(2)若有评阅意见为“修改后答辩”的,学生按照评阅意见认真修改论文,指导教师在“论文修改说明”上签字同意后(见附件3),评阅专家复审通过后,视为盲审通过,可参加答辩。

(3)若两份评审意见均为“不同意答辩”或有一份评审意见为“不同意答辩”,再重新追加一位评阅专家后,评阅意见仍为“不同意答辩”的,均视为抽检不通过,学生须延迟答辩。

(4)抽检不通过的论文需按专家意见进行修改,并重新提交盲审,通过后方可进行答辩。

4.盲审有关要求

(1)所提交毕业论文应符合论文写作规范相关要求。论文应做隐名处理,不得出现学生学号、学生姓名、指导教师等个人信息,“致谢”应予以删除。反馈评审意见时应隐去评阅人信息。

(2)学生对抽检未通过的评阅意见存在较大异议,经指导教师和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同意后,可向学校提出一次复审申请。教务处重新送校外专家进行评议,复审结论作为最终评阅意见。对于论文盲审中出现的其他特殊情况,由学院进行调查核实并将处理意见报教务处。

(3)教学办负责本科生盲审相关材料整理归档。

二、其他预毕业生毕业论文撰写进度安排

(其他预毕业生毕业论文是指不参加盲审工作的毕业论文)

1.毕业生应当在5月6日、5月13日、5月20日前分别将自己的毕业论文一稿、二稿、三稿交给指导教师修改。

2.指导教师应当在5月7日、5月14日、5月21日前分别将《指导教师对学生本科毕业论文一稿的修改建议》、《指导教师对学生本科毕业论文二稿的修改建议》、《指导教师对学生本科毕业论文三稿的修改建议》(见附件4)的纸质材料交教学办,同时将指导意见及时反馈给相关学生。

3.5月22日进行本科毕业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5月30日-5月31日进行毕业答辩。

三、注意事项

1.目前本科毕业论文中期检查工作已经结束,中期检查通过后,学生的论文题目不得变更。

2.对于毕业论文撰写态度不认真、经指导教师多次反复教育仍不改正的学生,指导教师可以向学院教学办递交不同意其参加毕业答辩的书面申请,学生需延迟答辩。

语言文化学院

202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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