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属各单位:
《外语系学生临时困难补助发放办法》经2021年4月14日系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外语系学生临时困难补助发放办法
外 语 系
2021年4月15日
外语系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1年4月15日印发
附件:
外语系学生临时困难补助发放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将临时困难补助发放到实处,做到把“碳”送在下雪时,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度过“难关”,顺利完成学业,结合外语系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 临时困难补助发放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第二条 补助对象为外语系具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本科生和非在职研究生,原则上为经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第三条 临时困难补助经费来源于学校本科生和研究生资助专项,每年不超过专项资金的50%。
第四条 临时困难补助仅用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个人或家庭遭遇突发自然灾害、重大疾病、安全事故、就业求职等特殊状况,专款专用,任何人不得截留、挪用和挤占。
第五条对于家庭突遭自然灾害,如地震、暴雨、洪涝、高温、干旱、台风、暴雪、泥石流等而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无力负担学生在校期间学宿费、生活费的,给予每生1000元的一次性临时困难补助,对在灾害中本人或家庭主要劳动力出现伤亡的严重情况给予每生3000元一次性临时困难补助。
第六条对于家庭主要劳动力因突发事故或重大疾病,如交通事故、生产安全事故、癌症、脑梗等而无力负担学生在校期间学宿费、生活费的,给予每生1000元的一次性临时困难补助,对出现重伤或死亡等严重情况的给予每生3000元一次性临时困难补助。
第七条对于学生本人遭遇突发疾病或重大事故,家庭无力或无法全额承担学生医疗、康复费用的,给予每生1000元的一次性临时困难补助,对出现重伤、病危或治疗费用巨大等严重情况的给予每生3000元一次性临时困难补助。
第八条对于学生求职、实习且未获得报酬的,给予每生300元的一次性临时困难补助,对于建档立卡、陕西省深度贫困地区和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给予每生500元一次性临时困难补助。
第九条对于以上未列举的突发状况,视给学生造成经济损失情况,经系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给予一定额度的临时困难补助。
第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