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21日下午,教工第二党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支部书记屠明忠老师以上党课的形式,组织全体党员深入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屠老师首先带领全体党员学习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原文,并对修改内容进行了概括解读,指出了《条例》几个突出特点:一是突出党的纪律建设,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体要求和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二是突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三是突出党的全面领导,加强“两个坚决维护”;四是突出“四个意识”;五是突出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五是突出重点查处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
在详细解读了《条例》的核心内容之后,屠老师指出:从意义层面来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关于党的纪律处分方面的一部重要的党内法规,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举,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有力武器,对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有重大意义;就具体内容而言,《条例》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的要求,体现了对依规治党规律认识的深化,明确划定了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群众纪律、生活自律等六大纪律的底线,实现了纪律建设的与时俱进。因此党员教师要认真深入学习《条例》内容,坚持对照标准,深刻体会“一个思想、两个维护、三个重点、四种形态、五处纪法衔接、六个从重加重、七个有之、八种新型违纪行为”的内涵,加强自律自警意识,敬畏纪律,守住底线,防微杜渐,真正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贯穿于日常的思想和各项工作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