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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 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23-04-10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要求,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4月 18日前学院预评审

学院做好申报项目的预评审和形式审查工作,并于 4月18日向科研院提交《申请书》《活页》纸质版各一式 7份,同时将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附件 6)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2.4月 21日前学校评审推荐

科研院对申报项目材料进行复审,组织评审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推荐。

3.5月 6日前网络填报、审核

获得推荐资格的申报人于 5月 3日前登录系统,完成项目申报材料网络填报工作;科研院组织专人于 5月 6日前完成对网络填报材料的审核、提交。

4.5月 10日前纸质版材料上报

各相关单位于 5月 8日前将最终纸质版《申请书》(系统导出)、申报信息汇总表报送至科研院(交流中心 D504)。《申请书》一式 4份(A3双面打印,中缝装订);汇总表签字盖章,一式一份。同时将电子版《申请书》《活页》(Word格式)、汇总表(Excel格式)发送至联系人邮箱。科研院将于 5月 10日前将纸质版申报材料统一报送至省哲社办。

二、注意事项

1.项目申报公告、所需的各种申报材料可从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官网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www.nopss.gov.cn)或本通知附件中下载(附件 1-5)。申报者请仔细阅读填写说明及填写注意事项,填写申报材料。

2.曾主持的各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基金项目被撤项或作终止处理且尚在资格限制期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被终止、省社科基金项目被撤项或终止的资格限制期为 3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被撤项的资格限制期为 5年。时间均从国家社科工作办和省社科工作办审批时间起算),不得申请或者参与本次申请。

三、工作要求

1.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项目申报的辅导和论证工作,严格对照申报公告的限定条件要求进行形式审查。

2.申报人要认真研究申报公告的新变化、新要求,所属学科的申报规律和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撰写特点,结合 2023年度课题指南和自身研究基础,认真撰写申请书,提高申报质量。

3.因本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申报时间重叠,时间紧任务重,各相关单位组织申报时要统筹考虑、合理安排,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时间完成申报材料的撰写和上报。

联系人:魏月媛   白金凤

电话:87082961

邮箱:shekechu@nwsuaf.edu.cn

附件:

1. 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

2.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2023年度课题指南

3. 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

4.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课题论证》活页

5.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

6. 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

7.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

8.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23年 4月 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