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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基本科研业务费人文社科项目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22-04-14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为培育和引导我校教师开展高水平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提高学术水平和科研竞争力,产出高质量的研究成果,根据《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财教〔2016〕277号)及学校相关规定,现将2022年基本科研业务费人文社科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1.社科优助项目

主要支持人文社科科教人员获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

2.青年托举项目

主要支持人文社科科教人员聚焦国家战略,开展基础理论及应用研究,选题方向详见附件。

3.创新团队项目

主要支持人文社科科教人员聚焦国家战略,凝练研究方向,组建研究团队,开展创新研究。

4.基地智库项目

主要支持我校人文社科领域已获批的厅局级及以上研究基地和智库平台发展,产出一批高质量调研报告、咨政建议。

二、申报要求

1.社科优助项目

(1)申请人须获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或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在该项目执行期内获得一次优先资助权。

(2)所申请的社科优助项目名称不得与已获批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或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名称完全相同。

(3)申请人负责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或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结项为社科优助项目结项的必要条件。

(4)已获基本科研业务费重大、重点培育项目资助的申请人不得申报。

2.青年托举项目

(1)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及以上职称。

(2)项目选题应符合学校选题方向的要求。(见附件1)

(3)项目执行期内至少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或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1次为结项必要条件。

3.创新团队项目

(1)团队负责人具有正高级职称,且主持获批过至少1项国家级科研项目。项目申请人须为团队负责人。

(2)团队成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及以上职称。

(3)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应由两个二级学科以上的成员参加。团队成员当年限参加一个创新团队。

(4)团队应有固定研究领域,项目选题符合学院“十四五”规划建设方向。

(5)项目执行期内研究团队成员获批至少1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或至少2项省部级项目,且发表至少2篇高质量期刊指导目录G3层次以上论文为结项必要条件。

(6)经济管理学院、人文社会发展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2项,语言文化学院1项。

4.基地智库项目

(1)我校人文社科领域已获批的厅局级及以上的研究基地和智库平台可以申请。

(2)项目执行期内基地智库须有至少1份咨政建议获得地市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为结项必要条件。

三、资助经费与执行期限

1.社科优助项目

资助经费: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或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10万元,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5万元,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青年、后期资助、外译、艺术学、教育学、冷门绝学项目或其他专项项目2万元。

执行期限:起始日期同社科优助项目立项日期,结项日期同已获批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或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

经费拨付:第一年拨付50%,结项后拨付剩余经费。

2.青年托举项目

资助经费:1-2万元

执行期限:1年

经费拨付:视申报和立项情况分批拨付,结项后拨付剩余经费。

3.创新团队项目

资助经费:10万元

执行期限:2年

经费拨付:第一年拨付50%,结项后拨付剩余经费。

4.基地智库项目

资助经费:1万元

执行期限:1年

经费拨付:第一年拨付50%,结项后拨付剩余经费。

四、申报程序

1.项目申请

项目申请人须按照申请类别填写相应的申请书,预期成果对照项目申报要求填写。

2.资格审查

申报单位对申报人及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科研院进行复核。

3.评审立项

社科优助项目和青年托举项目由学校组织评审,评审方式依申报情况另行通知。创新团队项目由学院教授委员会评审、学院推荐、学校认定。基地智库项目由基地智库申报、学校认定。

五、注意事项

1.所有项目作为负责人,每人限报一项;作为课题组成员可参加不超过2个项目的申请。

2.与资助项目有关的论文、专著等成果均应注明“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人文社科项目资助”(不包括社科优助项目),未标注的,检查、验收时不予认可。

3.同一份成果仅能作为一个项目结项的支撑材料。

4.主持在研博士科研启动费项目和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

5.已获得基本科研业务费人文社科项目资助,至今未作为项目主持人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或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者不得申报。

6.对不能按期参加结题验收的项目,须由项目负责人提交书面延期申请和研究进展报告,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后报科研院。项目延期申请仅限一次,期限为一年,延期一年仍不能结项的做终止处理,收缴结余经费。自2022年起,立项的项目若被终止,其项目负责人2年内不得申报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

7.社科优助项目自2022年立项项目开始执行。

六、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动员有研究基础的科教人员积极申报,并对申报的项目择优推荐。

2.各单位要对申报项目的意识形态进行严格把关。

3.各单位于4月25日前,将青年托举项目的纸质申请材料一式七份;创新团队项目和基地智库项目申请材料一式一份(签字盖章,A3双面打印,中缝装订),和项目汇总表一份报送科研院(交流中心D504),并将上述材料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联 系 人:魏月媛   白金凤

联系电话:87082961

联系邮箱:shekechu@nwsuaf.edu.cn

附件:

1.2022年基本科研业务费人文社科青年托举项目选题方向

2.青年托举项目、创新团队项目、基地智库项目申请书(2022年版)

3.2022年基本科研业务费人文社科项目申报汇总表

4.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财教〔2016〕277号)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22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