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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关于申报2015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14-12-25     浏览次数:

     

通  知

 

关于申报2015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2015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和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有关通知要求,2015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开始,现将我校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及课题组成员资格
   1.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青年项目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的年龄均不超过35周岁(1980年3月1日后出生),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博士学位的青年项目申请人,必须有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
   2.课题组成员或推荐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申请人可以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吸收境外研究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请。
   3.全日制研究生不能申请。具备申报条件的在职博士生(博士后)从所在工作单位申请。以兼职人员身份从所兼职单位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兼职单位须审核兼职人员正式聘用关系的真实性,承担项目管理职责并承诺信誉保证。
   4.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2015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作如下限定:(1)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在研国家级项目的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2)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新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15年3月10日之前的可以申请)。(3)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4)申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二、关于课题
  1.申报课题的资助额度:重点项目35万元,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20万元。
  2.课题完成时限: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3-5年,应用对策研究一般为2-3年。
  3.课题申报范围涉及23个学科(不含教育学、艺术学、军事学),须按照《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填写申请书。跨学科课题要以“靠近优先”原则,选择一个为主的学科申报。
  4.《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15年度课题指南》条目分范围性条目和具体题目两类。范围性条目只规定研究范围和方向,申请人要据此自行设计具体题目,没有明确的研究对象和问题指向的申请不予受理和立项;依据具体题目申报的选题,应选择不同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题目的文字表述可做适当修改。只要符合《课题指南》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各学科均鼓励申请人根据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申报自选课题(包括重点课题)。自选课题与按《课题指南》申报的选题在评审程序、评审标准、立项指标、资助强度等方面同样对待。无论是按《课题指南》拟定的选题还是自选课题,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
  5.凡以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为基础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且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的同一成果申请多家基金项目结项。
  6.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
  7.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8.申报课题全部实行同行专家通讯初评,初评采用《活页》匿名方式,《活页》论证字数不超过七千字,要按《活页》中规定的方式列出前期相关研究成果。
   三、申报组织
   原则上要求2010年以来引进(或选留)博士、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者、近5年晋升为高级职称的科教人员,除限项原因外必须申报。
   四、材料报送进度及要求
   请各单位严格按照申报工作进度安排(附件1)组织相关活动。请务必于以下时间节点按时报送材料:
   1.2015年1月15日前,各单位将有申报意向的人员名单报科研院(行政主楼D504)。
   2.2015年3月2日前,各单位报送预评审通过人员申报材料(《申请书》和《活页》各一式7份,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及本单位申报汇总表(附件2)至科研院。
   3.2015年3月9日前报送最终申报材料至科研院,最终申报材料包括:
  (1)申请书一律要求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申请书》和《活页》各一式7份、《活页》夹在《申请书》内,同时报送《申请书》电子版(WORD文件,以“所在单位+申请人姓名”命名)。
  (2)将本单位申报的所有项目数据统一录入到《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管理信息系统》(2010年版),报送由《管理系统》导出的数据表(即xmsbsj.dbf文件)。

   联系人:刘  旭
   电  话:87082961
   邮  箱:liuxu2006@nwsuaf.edu.cn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14年12月25日      公告附件:           附件1、2015年国家社科基金申报工作进度安排.doc           附件2、2015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xls           附件3、2015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指南.doc           附件4、2015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5、2015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课题论证》活页.doc           附件6、2015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xls           附件7、2015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