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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关于报送“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 ”申报意向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22-07-13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社会科学司 2022年工作要点》安排,今年将开展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评奖工作。为做好本次申报组织工作,现拟对有申报意向的研究成果摸底调查,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科范围

1. 马克思主义理论;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3.思想政治教育;4.哲学;5.宗教学;6.语言学;7.中国文学;8.外国文学;9.艺术学;10.历史学;11.考古学;12.经济学;13.政治学;14.法学;15.社会学;16.人口学;17.民族学与文化学;18.新闻学与传播学;19.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20.教育学;21.体育学;22.统计学;23.心理学;24.管理学;25.港澳台问题研究;26.国际问题研究;27.交叉学科。

二、时限范围及类型

成果出版(发表)时间:根据以往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评奖周期,第九届优秀成果奖参评成果范围参考时间段为 2018年 1月 1日—2020年12月 31日(具体范围以教育部正式申报通知为准)。

成果类型:1.著作(含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等);2.论文;3.咨询服务报告;4.普及读物。

三、有关要求

1.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成果摸排工作,组织有意向申请者填写《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意向统计表》(附件 4),于7月 18日前将《意向统计表》纸质版交至科研院(交流中心 D504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2. 有意向申报科教人员可先参考《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实施办法》等(附件 1、2) ,参照第八届评奖申报书进行预填写(附件 3),同时做好各项支撑材料(如成果引用、转载、采纳情况、学术影响、社会效益和获奖情况等)的收集整理。

3. 学校将根据申报情况邀请专家进行指导,各单位根据申报成果所属学科邀请相关专家进行针对性辅导。

联系人:魏月媛   白金凤

电话:87082961

邮箱: shekechu@nwsuaf.edu.cn

附件:

1. 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实施办法

2. 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答疑

3. 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

4. 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意向统计表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22年 7月 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