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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 2023年度陕西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优秀成果奖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23-01-05     浏览次数:

     

各相关学院(部、所):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陕西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优秀成果奖推荐工作的通知》、《陕西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优秀成果奖励办法》(陕教〔 2022〕51号),为做好2023年度陕西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优秀成果奖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与申报流程

(一)提交公示内容

凡符合条件的成果,由申报人填写“申报2023年度陕西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优秀成果奖项目公示内容”(附件 2),并提交至各学院(部、所)。各学院(部、所)科研秘书收集汇总后于 1月 9日前,提交至科研院成果与知识产权处邮箱( chengguochu@nwafu.edu.cn)。

(二)网络申报

科研院根据各学院(部、所)公示内容填报情况分配登录账号和密码,各学院(部、所)通知项目申报人登录“陕西教育科研综合管理系统”(http://kygl.sneducloud.com/index.jsp)进行申报。网络申报截止时间为 1月 23日 18:00。

(三)完成单位公示

分配登录账号后,科研院对学校推荐项目相关内容进行公示,同时,各学院(部、所)督促项目组联系其他完成单位及主要完成人所在单位同步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5天。其他完成单位及主要完成人所在单位未公示的,按照文件要求不予推荐。

(四)形式审查

网络申报结束后,省教育厅将组织网络集中形式审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省教育厅对通过形式审查的成果进行公示。

(五)纸质材料报送

各学院(部、所)于 2月 10日前将通过形式审查的纸质版推荐书 2份(主件、附件一并装订,不需另加封皮),报科研院成果与知识产权处(交流中心 D504办公室),科普奖推荐书中需提供最新版本的原著 2套。推荐书不予退还。

二、有关要求

(一)请各学院(部、所)加强引导和宣传,认真组织遴选和推荐工作,择优推荐本单位的优秀成果。推荐工作具体要求详见《陕西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优秀成果奖励办法》和《 2023年度陕西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优秀成果奖推荐工作指南》(附件 1)。

(二)各学院(部、所)要对申报人参评资格、思想政治、科研诚信等情况进行审查;要对参评成果进行初审,核实成果的真实性、创新性和实用性;要按照国家破“四唯”有关要求,注重推荐成果的质量、贡献和影响,严格做好推荐材料的审核把关工作。

三、联系方式

(一)省教育厅科技处

联系人:邢晓静   林东

联系电话: 029—88668675、88668673

电子邮箱: jytkjc2022@126.com

技术支持电话: 029-87669498

(二)学校科研院成果与知识产权处

联系人:张明侠   王晓君

联系电话: 029-87082851

电子邮箱: chengguochu@nwafu.edu.cn


附件 1:2023年度陕西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优秀成果奖推荐工作指南

附件 2:申报 2023年度陕西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优秀成果奖项目公示内容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23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