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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系关于做好2016年基本科研业务费人文社科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16-04-25     浏览次数:

     

2016年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已下达到外语系,总金额五万元。外语系即将开始组织项目申报、评审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外语系按照教育部《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及学校有关文件要求,制定工作方案,自行组织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的遴选与立项工作。

    二、支持方向

优先资助二语习得与外语教育、科技翻译、跨文化交际及外国文学等方向的研究。

三、项目类型及经费

设立重点项目2项,各项目资助经费1万元;一般项目6项,各项目资助经费0.5万元。

四、基本申报条件

按照学校规定,申报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职称。

五、执行期与要求:

1、项目期限:二年。起止日期为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2.获资助项目结题验收时必须达到以下目标:

(1)重点项目获批人在北大图书馆《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收录的核心期刊上发表2篇以上学术论文,且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并注明由“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人文社科项目”资助。

(2)一般项目获批人在北大图书馆《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收录的核心期刊上发表1篇以上学术论文,且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并注明“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人文社科项目”资助,或者形成的重要报告,被学校部门采纳。

(3)项目获批人每年必须积极申报国家及省部级人文社科项目,包括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一般项目、陕西省社科基金项目。如违反该项规定,在以后的各类项目申报中将对违反该项规定的项目主持人实行一票否决制。

3.凡已获得学校基本科研业务费或人文社科专项资助的项目尚未结题的不能申报。

 六、组织申报

1、外语系组织科教人员申报,经系学术委员会评审,确定拟资助项目,公示无异议后执行。

2、将立项文件分别报计划财务处及科研院,由计划财务处划拨经费,科研院建档备案。

六、时间进度安排与材料报送要求

欲申报的教师,请于4月29日前将《基本科研业务费人文社科项目申请书》(A3套印,一式三份)、论证活页(A3套印,一式三份),交到外语系党政综合办公室。

联 系 人:曲斌

       联系电话:87092327 

 

                                                               外语系

                                                        2016年4月25日

 

 

附:1、基本科研业务费人文社科项目申请书

        2、论证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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