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研室(办公室、实验室):
为了做好2016年度教职工年度岗位津贴核发的基础工作,现就统计核算2016年度教职工的教学、科研工作量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及内容
外语系教职工在2016年度完成的各类教学科研工作量。
二、组织领导
成立外语系教职工教学科研工作量统计领导小组,
组 长:杨 宏 李安民
副组长:田志强 殷延军 滕艳萍
成 员:各教研室(办公室、实验室)主任、副主任、党政综合办公室全体工作人员
职责:负责全系教职工教学科研工作量统计的组织协调与审核统计。
三、工作进度安排
1.2016年11月28-30日,教职工个人填报教学科研工作量统计的相关表格。教职工在11月30日前将自己的《2016年度教职工教学科研工作量统计表》(附件1)的纸质版(一式一份)、《2016年度教职工教学科研工作量汇总表》(附件2)的电子版提交至所在部门负责人处。
2.2016年12月2日前,各教研室(办公室、实验室)审核、汇总报送。各教研(办公室、实验室)审核本部门教职工填报的《2016年度教职工教学科研工作量统计表》和《2016年度教职工教学科研工作量汇总表》,确认无误后,签署审核意见、进行分类汇总,并将本部门全体教职工的《2016年度教职工教学科研工作量统计表》、《2016年度教职工教学科研工作量汇总表》的纸质版和电子版各1份同时报送党政综合办公室。
3. 自2016年12月3日起,外语系审核、统计及核算工作量。
四、有关要求
1、教学科研工作量统计事关教职工切身利益,请各教研室(办公室、实验室)积极做好全体教职工的组织动员,认真审核汇总。请全体教职工高度重视,积极配合,认真做好个人教学工作量表填写、科研成果的网上录入和相关登记,确保工作量属实无遗漏、材料完备和按期提交。
2. 本年度内,未在岗教职工,其教学科研工作量统计表由所在教研室(实验室、办公室)负责填报,如无教学工作科研量,由所在部门另附名单并注明无工作量,经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字后,与本部门教职工统计表、汇总表一并报送党政综合办公室。
3.外语系教职工教学科研工作量审核统计领导小组要积极加强组织协调,严格审核认定,认真做好各项统计核算工作。
外语系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