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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25-02-19     浏览次数:

     

各系(室):

为树立典型,弘扬先进,进一步激励全院教职工积极进取、勇于创新,推动学院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学院决定开展2024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先进集体:学院各系、教研室、实验室、办公室

先进个人:全院在岗教职工

二、评选类型、名额及条件

(一)集体类

评选名额:2个

评选条件:集体内部团结协作、氛围良好,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参与率高,校院组织的会议参与率高,贯彻学院工作落实力强,在师德师风、专业、教材、课程等方面建设有突出业绩,在科研创新方面科研项目、高水平文章多,在推动学院发展有突出贡献。

(二)个人类

1.突出贡献

评选名额:4人

评选条件:为学院年度工作目标任务指标完成做出突出贡献的教职工。

2.先进个人

评选名额:12人

评选条件:立足工作岗位,能够高质量完成本职工作,在教学、人才培养、科研、管理服务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为学院发展做出较大贡献的在岗教职工。

三、评选程序

1.先进集体和突出贡献评选工作由学院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提名研究。

2.先进个人由各系(室)提名推荐、学院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人数在20人及以上的系(室)推荐2人,人数在20人以下的系(室)推荐1人。

3.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4.评选结果公示3天。

四、工作要求

1.各系(室)于2月20日前将先进个人推荐名单报党政综合办公室。

2.突出贡献与先进个人不重复,先进个人与学校当年各类先进个人不重复。学院处级领导不参于评选。

3.年度出现安全事故、教学事故、学术不端、违反师德师风等情况的教职工无评选资格。

联系电话:87092629

语言文化学院

2025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