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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外语系2018-2019学年度本科生各类奖助学金评选及考核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张琦   发布日期:2018-09-30     浏览次数:

     

各班级:

  为了切实做好我系2018-2019学年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长奖学金及曹德旺助学金、唐仲英德育奖学金、春雨奖学金、王同川励志奖学金、感动中国近现代科学家奖助学金等16项国家及社会各类奖助学金的评定及考核工作,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度本科生各类奖助学金评选与考核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评定工作组织机构

  (一)系审定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万强  杨  宏

  副组长:滕艳萍  张  凌

  成  员:杨  阳  刘攀宏  赫润钰  张  琦  尹传松  冯  璐

  (二)各班成立评议工作小组

  组  长:班主任

  成  员:班长、团支书和2-3名学生代表

  二、奖助原则

  (一)申请各项奖助的学生必须由本人提出申请,严格按照各类奖助学金评定办法执行,在评定过程中坚持公开、公平和公正原则。

  (二)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原则上根据其家庭经济困难程度的高低,采取由大额资助到小额资助的顺序进行。

  (三)转专业本科学生在新学院参评各类奖助学金。学生不可重复享受两项社会类奖助学金。已获得上学年朱英龙贫困助学金的学生,原则上本年度不得再提出申请。学生同一学年不可同时享受2项以上社会类奖助学金。在国家奖助学金申请条件中,百分比数计算结果只保留整数,不四舍五入。本科生在校学习期间不得重复获得校长奖学金。

  (四)按规定参加义务服务队学生,上学年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本次各类奖助学金评定资格。

  三、国家奖助学金评选

  (一)评选对象及评选名额

  1.国家奖学金奖励对象为我校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特别优秀的本科学生,奖励名额5名。

  2.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资助对象为我校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本科学生,奖励资助名额11名。

  3.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我校本学年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科学生,资助金额31.2万元,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3500元和每人每年2500元两个等级,每个等级的人数根据学校划拨金额并结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具体情况确定。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及国家助学金金额分配见附件1。

  (二)评选要求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国家助学金评选程序要严格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校学发﹝2007﹞299号)、《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办法》(校学发﹝2007﹞300号)及《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国家助学金评选办法》(学生﹝2017﹞4号)执行。同时,2015级、2016级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必须通过英语专业须通过专业四级。

  对获奖学生公示时,公示内容应包括学生本人的学习成绩名次、综合测评名次及参加学校社会公益活动等基本情况。

  (三)书面评审材料要求

  1.国家奖学金书面评审材料须提交:《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A4纸正反面套印)、《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2.国家励志奖学金书面评审材料须提交:《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3.国家助学金书面评审材料须提交:《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学院留存)、《国家助学金名单汇总表》。

  四、校长奖学金评选

  (一)评选对象及评选名额

  评选对象为我校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本科学生,奖励金额每人5000元,奖励名额2名。

  (二)评选要求

  校长奖学金评选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校长奖学金评定办法》(校学发„2013‟304号)执行。

  (三)书面评审材料要求

  校长奖学金书面评审材料须提交:《本科学生校长奖学金申请表》、《校长奖学金名单汇总表》。

  具体分配名额见附件1。

  五、社会各类奖助学金的评选与考核

  (一)社会各类奖助学金评选

  1.曹德旺励志助学金

  评选对象为我校2018级全日制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本科学生,评选名额1名,资助金额每人每年5000元,连续资助。具体评选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曹德旺励志助学金评选办法》(2016年9月修订版)执行。

  需提交材料:《奖助学金申请表》、《名单汇总表》。

  2.朱英龙贫困助学金

  评选对象为我校全日制家庭经济困难本科学生,评选名额为7名,其中一等助学金3名,资助金额每人每年2000元;二等助学金5名,资助金额每人每年1000元。具体评选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朱英龙贫困助学金评选条例》执行。

  需提交材料:《奖助学金申请表》、《名单汇总表》、个人基本情况介绍(只需电子版,主要内容包括学生家庭基本情况、学生的学业情况、今后的努力方向及回报社会的决心等,字数控制在300字左右)。各院系将所有获得朱英龙贫困助学金学生的个人基本情况介绍整理到一个电子WORD文档,每页排版两名学生情况。个人基本情况介绍撰写格式样本附后。

  3.春雨奖学金

  评选对象为我校2017级全日制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本科学生,评选名额1名,资助金额每人每年4000元,连续资助至大学毕业。具体评选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春雨奖学金评选办法》(学[2016]1号)执行。

  需提交材料:申请书(主要内容包括:家庭成员情况、经济状况、收入来源、在校期间学习生活表现、思想品德、创新能力等方面情况)、《奖助学金申请表》、《名单汇总表》。

  4.文华奖学金

  评选对象为我校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家庭经济困难本科学生,评选名额1名,奖励金额每人每年5000元。具体评选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文华奖学金评选办法》(学生〔2016〕1号)执行。

  需提交材料:《奖助学金申请表》、《名单汇总表》。

  5.华福证券奖学金

  评选对象为我校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本科学生,评选名额1名,奖励金额每人每年5000元。具体评选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华福证券奖学金评选办法》(学生〔2016〕1号)执行。

  需提交材料:《奖助学金申请表》、《名单汇总表》。

  6.恒大奖助学金

  评选对象为我校全日制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本科学生,评选名额2名,奖助金额每人每年5000元,获奖学生经考核符合评选条件的连续资助。具体评选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恒大奖助学金评选办法》执行。

  需提交材料:《奖助学金申请表》、《名单汇总表》。

  7.王同川励志奖学金

  评选对象为我校2018级全日制家庭经济困难本科学生,评选名额1名,资助金额每人每年10000元。获奖学生在学习持续进步的情况下连续奖励4年。具体评选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王同川励志奖学金评选办法》执行。

  需提交材料:《奖助学金申请表》、《名单汇总表》。

  8.理想爱心奖助学金

  评选对象为我校2018级全日制家庭经济困难本科学生,评选名额2名,奖助金额每人每年5000元。具体评选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理想爱心奖助学金评选办法》执行。

  需提交材料:《奖助学金申请表》、《名单汇总表》。

  19.诚朴奖助学金

  评选对象为我校全日制家庭经济困难的本科学生,评选名额根据“九九公益”捐赠款进行指标配比为2名,奖助金额每人5000元。具体评选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诚朴奖助学金评选办法(2018年修订)》执行。

  需提交材料:《奖助学金申请表》、《名单汇总表》。

  20.感恩中国近现代科学家奖助学金

  评选对象为我校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本科学生,感恩中国近现代科学家助学金,评选名额1人,资助金额每人每年10000元。具体评选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感恩中国近现代科学家奖助学金评选办法》执行。

  需提交材料:中国近现代科学家事迹精神学习心得、《感恩中国近现代科学家奖助学金申请表》、《感恩中国近现代科学家奖助学金推荐学生情况汇总表》。

  社会奖助学金各院系具体分配名额见附件1。

  (二)社会奖助学金的考核

  根据《受助学生爱心实践活动管理办法》,对2017-2018学年受助学生爱心实践活动进行考核,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本年度所有奖助学金申请资格。连续资助的奖助学金所缺名额,在同年级符合条件的学生中递补。

  各项连续资助的奖助学金需考核学生名单见附件1。

  1.曹德旺励志助学金

  对2017-2018学年度3名受助学生进行考核。考核结束后,考核合格学生及新递补学生都须向学院提交《奖助学金申请表》。

  2.唐仲英德育奖学金

  对2017-2018学年度3名受助学生进行考核。考核结束后,考核合格学生须提交《唐仲英德育奖学金审核表》(A3纸正反面套印),考核不合格学生,要填写《唐仲英德育奖学金变更表》,新递补学生须提交《唐仲英德育奖学金申请表》。

  3.王同川励志奖学金

  对2017-2018学年度评选的1名获奖学生进行考核。具体考核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王同川励志奖学金评选办法》(学生[2016]1号)中第四条和第九条相关规定执行。考核结束后,考核合格学生及新递补学生均须提交《奖助学金申请表》。

  4.华福证券奖学金

  对2015级、2016级1名学生进行考核。考核结束后,考核合格学生及新递补学生均须提交《奖助学金申请表》。

  5.中天奖学金

  对2017-2018学年度1名受助学生进行考核。考核结束后,考核合格学生及新递补学生都须提交《奖助学金申请表》。

  六、时间安排

  (一)前期准备(9月28日-9月29日):各班成立评议工作小组,召开专题会议,学习相关文件,安排布置工作;

  (二)学生申请、班级民主评议推荐(9月30日-10月7日):符合条件的学生,如实填写相应表格,各班评议小组召开专题会议对提出申请的学生进行评议,确定推荐名单,连同书面申请提交外语系学生工作办公室,其中国家奖学金的材料提交时间为9月30日;

  (三)院系初审(10月8日-10月9日):系评审工作小组根据班级评议结果,结合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及日常表现等情况,确定推荐名单,并公示3天;公示内容包括学生本人的学习成绩名次、综合测评名次及英语专业四级等基本情况。

  七、注意事项

  (一)春雨奖学金评选程序中,班级民主评议过程须有书面记录,并随学生申请材料一同提交。

  (二)感恩中国近现代科学家奖助学金,申请学生须撰写一篇关于学习中国近现代科学家崇尚科学、追求真理、艰苦奋斗、家国天下等事迹、精神的原创文章(不少于1500字),要求手写成稿,如发现文章涉嫌剽窃、抄袭、套用他人成果或请人代笔的,一经发现,取消评奖资格。

  (三)国家奖助学金申请条件中,国家奖学金“上学年度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在本班前10%”,国家励志奖学金“学习成绩排名在本班前30%,综合测评成绩在本班前50%”,百分比数计算结果只保留整数,不四舍五入。

  (四)国家励志奖学金必须在我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评选产生。

  (五)《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规范填写要求:

  1.“推荐理由”栏中,推荐人必须是申请学生的辅导员或班主任;“院(系)意见”栏中,必须由院(系)主管学生工作领导明确评价参评学生各方面表现。

  填写内容不得只简单写“同意”、“同意推荐”等字样,必须做到理由充足,能明确体现每名申请国家奖学金学生的优秀表现和突出特点,不能千篇一律,甚至出现雷同。

  2.表中所有签名处必须由相关人员手写签名,不得使用签名章代替,不能用院(系)公章代替领导签名。

  3.申请表上的填表时间必须按照评审程序填写,不应出现违反时间顺序的情况,不能与公示时间矛盾。

  (六)在外校交流学习的我校在籍本科生,参评我校本科生奖助学金,在我校交流学习的外校本科生不参评我校本科生奖助学金。

  (七)在各项奖助学金评选中,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

  (八)根据《受助学生爱心实践活动管理办法》,对2017-2018学年受助学生爱心实践活动进行考核,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本年度所有奖助学金申请资格。对连续资助的奖助学金所缺名额,在同年级符合条件的学生中递补。所有替换情况均需在《奖助学金汇总表》中注明。

  (九)国家助学金按学期分二次发放,其他奖助学金一次性发放到学生账户。

  (十)对未交清学杂费的欠费学生,财务报账系统一律无法做账,请督促获奖学生提前缴清学杂费,以免出现奖助学金发放不畅现象。

  (十一)按照要求严格提交材料,所有资料严禁使用订书钉。

  (十二)因时间要求,请各班务必于9月30日前完成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

  (十三)本年度将继续开通资助工作投诉电话和投诉信箱,确保资助工作顺利开展,切实做到资助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投诉电话:87091934 87091974  

  投诉信箱:952464170@qq.com  

  

                                                  外  语  系

                                               2018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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