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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二十届“校园之春”文化艺术节之第六届外文歌曲大赛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19-04-11     浏览次数:

     

  各学生班级:

  为推动校园文化多样性深入发展,促进校园文化繁荣,激发学生外文学习热情,促进外语学习与交流。根据第二十届“校园之春”文化艺术节活动安排,学校决定举办第六届外文歌曲大赛,现将大赛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青春歌  世界情

  二、活动内容

  本次比赛可个人参赛,也可组队参赛,以外文歌曲演唱为基本形式,提倡演绎、展示和创新。初赛为海选清唱,复赛为伴奏演唱,决赛采取伴奏演唱以及两两PK形式。鼓励参赛选手中文翻唱外文,歌唱内容以加强文化交流,歌唱美好青春,传递青春正能量,反映当代青年的精神风貌为主。

   三、参赛对象

  全体本科生、研究生

   四、承办单位

  外语系团委、学生分会、研究生分会

  五、参赛相关要求

  1.契合第二十届“校园之春”文化艺术节指导思想,鼓励有内涵、有新意的作品参赛,活动中力求反映当代青年的精神风貌。

  2.参赛作品必须为外文歌曲,不包括少数民族语言和各地方言,作品主题须积极向上,不得含有反动言论及宗教色彩。

  3.鼓励演唱过程中增加伴舞、乐器等多种元素。

  4.背景音乐文件格式应为mp4、avi、rmvb等常见格式。

   六、比赛安排

  1.报名阶段(即日起—4月25日22:00):参赛选手或参赛队伍负责人通过短信报名、官Q报名或现场报名等方式进行报名(如发送 “姓名/负责人姓名+学院+专业班级+联系电话+参赛曲目”至电话13227771603、18040583583或官Q:3265164175)。

  2.海选(4月27日14:30):海选演唱要求为清唱,时长在90s以内。评委由5名历届校园十佳歌手获奖选手担任,决出前25名进入复赛。

  3.复赛(5月5日19:30):线上比赛由选手自行录制演唱音频,时长不超过4分钟并上传网易云音乐,以网易云音乐用户投票得出线上成绩。线下比赛由专业评委打分,线上线下综合成绩决出前10名选手进入决赛。

  4.决赛(5月18日19:00):决赛前将为各选手指派专业指导老师,在外文发音、歌唱技巧及内容上做以指导。决赛时经过依次演唱与两两PK环节,两个环节各占比50%,综合成绩为决赛成绩。

   七、奖项设置

  大赛设置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4名,最佳人气奖1名。大赛将为获奖选手颁发获奖证书。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贾昕楠:13227771603  杨芷涵:18040583583

  官Q:3265164175

  九、报名表及评分细则(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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