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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关于推荐江苏省第十二批科技镇长团团员、团长人选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19-05-13     浏览次数:

     

关于推荐江苏省第十二批科技镇长团团员、团长人选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商请推荐江苏省第十二批科技镇长团团员、团长人选的函》(苏人才办〔2019〕10号)精神。为做好我校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推荐人选应政治素质好,理想信念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一定的专业特长,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事业心和责任感强,作风扎实,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科技镇长团团员人选

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或正科级以上职务人员。一般应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

2.科技镇长团团长人选

副处级以上干部,一般应具有研究生学历或副高级以上职称。

二、任职安排

科技镇长团团员一般安排乡镇(街道、开发区、园区)党(工)委副书记或副镇长(副主任)职务。具体根据服务地岗位安排,任职从2019年7月起,时间为1-2年。

科技镇长团团长任县(市、区)副县(市、区)长,任职从2019年7月起,时间为2年。团长人选根据地方需要,经组织考察,择优选配。具体人选需求表和岗位安排表见附件1。

三、推荐程序

1.个人申请。有意向人员填写《江苏省第十二批科技镇长团成员(团长)推荐表》(见附件2),向本人所在单位申请,并登陆江苏科技镇长团网站(http://58.213.165.252:8086/kjzzt/index),在“科技镇长团选派申报系统”进行网上填报。

2.单位推荐。各相关单位于5月24日前完成推荐工作,并将推荐人选的《江苏省第十二批科技镇长团成员(团长)推荐表》报人事处师资科(国际交流中心512室)。

3.学校研究上报。按照“按需选派、双向选择”的原则,学校组织相关部门根据申报人员具体情况研究确定推荐人选,报送江苏省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处。经江苏省委组织部研究审核后确定最终选派人员名单。

四、相关待遇

1.科技镇长团成员及团长在任职期间校内基本工资、岗位津贴正常发放,并享受挂职当地生活补贴等待遇。

2.科技镇长团团员及团长在任职期间可参加学校职称评聘。

联系人:颉登科   联系电话:029-87082871

附件:

1.江苏省第十二批科技镇长团人选需求和岗位安排表

2.江苏省第十二批科技镇长团成员(团长)推荐表

                          

 人事处  党委组织部      

                            2019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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