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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关于做好2019年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推荐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19-07-04     浏览次数:

     

各学院(系、部):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19年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附件1)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我校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1.截至2019年7月31日,在全国性公开课程平台面向高校和社会学习者开放,完成两期及以上教学活动的全日制本科层次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慕课)。

2.申报课程第一期上线开课时间不得晚于2018年12月31日。

3.课程负责人须为我校正式聘用教师。课程团队结构合理,人员稳定,除课程负责人和主讲教师外,还应配备必要的助理教师。

4.推荐课程包括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课、公共基础课、专业课,含思想政治理论课、创新创业教育课、教师教育课程。鼓励有利于对外传播的双语课程申报。鼓励体现多学科思维融合、产业技术与学科理论融合、跨专业能力融合、多学科项目实践融合的新工科、新农科、新文科等高水平课程申报。

5.不具备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特性的课程,如视频公开课和资源共享课,仅对本校或少数高校学生开放的小规模专有在线课程(SPOC)和应用于非全日制学生的网络教育课程,以及无完整教学过程和教学活动的在线课程等,不在推荐范围。 

二、推荐数额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19年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文件限额要求,我校可以推荐的指标为6门课程。

三、申报程序和方式

1.7月12日前,各学院(系、部)组织教师申报,并将拟申报课程的推荐课程汇总表(附件2)、课程数据信息表(附件3)、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申报书(附件4)报送教务处教材科。

2.7月14日前,学校组织专家开展第一轮评审,按照指标数的1.3倍确定拟推荐课程名单。各学院(系、部)组织课程负责人对申报课程及材料按照评审要求进一步修改完善。

3.9月7日前,学校组织专家进行第二轮评审,确定最终推荐课程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照要求和程序报送。 

四、相关要求

1.各学院(系、部)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在“双一流”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务必高度重视,高质量按时完成2019年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申报推荐工作。

2.各学院(系、部)要对申报课程网上内容和教学活动进行全面核查,确保合法性、完整性和有效性。

联系人:余香果

联系电话:87091317

 

附件 1: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19年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

2:推荐课程汇总表

3:课程数据信息表

4: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申报书(2019年)

 

 

 

教务处          

2019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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