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首页»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23-06-01     浏览次数: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我院学生的课程考试将于6月5-13日进行统一考试,为了确保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上午 8:30—10:30 下午 15:00—17:00 晚上 19:30-21:30

详见《学院期末考试安排表》

二、考试地点:

详见《学院期末考试安排表》

三、主考、监考、巡考人员:

详见《学院期末考试安排表》

四、相关要求和注意事项:

1.考试期间,学校成立巡考组,对考试组织及纪律进行全面检查。对各学院(部)考试工作进行巡查、评估,评估结果作为学院教学工作状态评价的重要依据。对考试期间出现的严重失职和教学事故,依据《教学事故认定处理暂行办法》予以处理。

2.任课教师需仔细核对学生名单,确保参加考试的学生信息无误,并打印考场学生名单,考试当日在考场一一核对。

3.主考老师须提前20分钟到达考场,务必做到试卷分发、回收、保管等环节的“无缝连接”。

4.监考教师须提前在教学办领取监考牌并于考试当天提前20分钟佩戴监考牌到达考场,在考前实行严格的清场制度、考中实行“定位监控、走位巡查”制度、考后执行试卷清点和考场记录单交接制度,严禁监考期间有聊天、玩手机等与考试无关的行为。

5.监考教师在开考前须在黑板上书写考试科目、座次安排、考试时间、举报邮箱、举报电话(举报信箱:jwch@nwsuaf.edu.cn,举报电话:87092245)、监考人姓名等信息,以便广大师生和学校巡考人员举报监督。

6.学生须持学生证或一卡通参加考试,并严格遵守《本科考试工作条例》(校教发〔2019〕364号)要求,对违纪考生将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校学发〔2020〕230号)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因各种原因不能正常参加考试的学生,请提前向学院教学办公室咨询处理办法、办理相关手续。未履行任何手续或未被批准而不参加考试者,一律按旷考对待。

7.课程考试结束后,任课教师应于2023年6月23日前将学生成绩录入新版综合教务管理系统,同时在系统中进行试卷分析,并将学生成绩单、试卷分析材料、试卷及时存档备查。

8.考试结束后、学校将对发现的违规违纪现象(如主考人员未按时送达试卷,监考人员未及时到达考场,监考期间聊天、玩手机等)进行通报,涉及到的学院将在年底本科教学工作考评中予以扣分。请相关的主考和监考老师高度负责,务必实现“零事故、零差错、零投诉”的目标。

9.有考试不及格课程(重修、旷考、违纪、作弊课程除外)的学生于2023年8月15-31日登录综合信息服务平台http://newehall.nwafu.edu.cn/,搜索“补考办理”,按照流程申请补考;学校计划2023年9月8-10日进行公共课补考,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语言文化学院

                                                          2023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