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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年终财务报账和决算清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22-11-18     浏览次数:

     

各单位:

为做好2022年年终结账和财务决算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2年财务报销业务截止时间为 12 月 23 日(星期 五)下午 17:30 时。

届时将关闭财务网上综合服务平台和自助投递机,并不再受理开票、报账等业务。2022 年12月26日起进行财务清理和结账。2023年开账时间为2023年1月9日(星期一)。

二、请各单位督促项目负责人,按时完成中央财政专项资金支出预算。

三、请各单位指定专人检查分析当年收支情况,确保收入及时入账,并督促本单位教职工及时报销当年支出。凡借款超过规定期限无特殊原因的,将从借款人或审批责任人工资和津贴中扣还。

四、有收入上缴任务的单位请尽快办理上缴手续。

五、请各科研项目负责人于12月23日前在科研管理系统办理科研到款认领手续,科研管理部门于当日17:30前完成经费到账审批程序,以确保科研到款及时入账。同时,各科研项目负责人于12月23日前到计划财务处会计科(国际交流中心 312 室)清理借票手续。

六、请各科研项目负责人于12月23日前完成2022年度纵向科研绩效和其他费用支出的核对工作,及横向科研绩效的申报工作。

七、请教务处、实验室安全与保障条件处、后勤管理处、基建规划处、医院等单位对库存教材、材料、物资等进行实地盘点清查,并于2022年12月20日前将清查结果及差异处理意见送交计划财务处,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八、附属中学等二级财务单位要做好年终对账工作,确保资金往来和会计核算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计划财务处

2022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