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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关于做好陕西省高校第四批“青年杰出人才支持计划”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20-05-18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按照《关于开展全省高校第四批“青年杰出人才支持计划”选拔工作的通知》(陕教工组办〔2020〕4号)精神和《陕西省普通高校青年杰出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试行)》要求,现就做好我校人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指标

本批次我校推荐指标为10人。校内推荐指标分配按照学校学院分类测评结果,研究型单位可推荐2人,其他单位推荐1人。

二、申报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二)恪守职业道德,坚持科学家精神,潜心一线教学科研工作。

(三)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四)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领域年龄不超过35岁(女性不超过37岁),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领域年龄不超过38岁(女性不超过40岁)。计算年龄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月1日。

(五)对在本项目支持期内,或已获得中省其他人才计划(含项目、工程)支持的青年人才不再推荐。

(六)对符合上述条件,并列入《学院(所)学科建设重点方向及高层次人才需求计划(2019-2021)》重点培育人才名单的,将优先推荐上报。

三、工作安排

(一)个人申报。符合条件人员填写《陕西省普通高校青年杰出人才支持计划申报书》(附件1),同时按照表格中的要求准备相关附件材料(附件2),提交所在单位。

(二)单位推荐。各单位对申报人的材料进行全面审查,单位党委对申报材料中涉及政治立场、政治倾向和国家安全等有关事项进行严格审核,把好推荐人选的政治关、师德关、育人关和质量关,并出具书面《思想政治及师德师风鉴定材料》,推荐人选经教授委员会(学术委员会)讨论通过后上报学校。

(三)专家评审。学校组织专家对各单位推荐人选进行评审、择优推荐。

(四)公示上报。学校对拟推荐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委教育工委。

四、材料报送

各单位于5月25日前将书面材料报送至高层次人才工作办公室(国际交流中心511办公室),并将材料电子版打包(注明“陕西省青年杰出人才支持计划-单位”)发送至指定邮箱:fazhanke@nwsuaf.edu.cn。需提交的材料包括:

1.推荐人选《思想政治及师德师风鉴定材料》1份。

2.陕西省普通高校青年杰出人才支持计划申报汇总表1份(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3.陕西省普通高校青年杰出人才支持计划申报书及附件1份(申报书内填写推荐单位意见及教授委员会意见,合并装订)。

联 系 人:刘健枫 029-870825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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