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19年秋季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我系开设课程将于第17周至第18周(12月30日至1月10日)进行统一考试,为了确保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上午8:30—10:30 下午14:30—16:30 晚上19:30—21:30
(详见《附件1:我系期末考试安排表》)
二、考试地点:
详见《附件1:我系期末考试安排表》
三、主考、监考、巡考人员:
详见《附件1:我系期末考试安排表》
四、相关要求和注意事项:
1、考试期间,学校成立巡考组,对考试组织及纪律进行全面检查,学校巡视对各学院(系、部)考试工作进行巡查、评估,评估结果作为学院教学工作状态评价的重要依据。对考试期间出现的严重失职和教学事故,学校将依据《教学事故认定处理暂行办法》予以处理。
2、主考老师须提前20分钟到达考场,务必做到试卷分发、回收、保管等环节的“无缝连接”。
3、监考教师提前20分钟佩戴监考牌到达考场,并在考前实行严格的清场制度、考中实行“定位监控、走位巡查”制度、考后执行试卷清点和考场记录单交接制度,严禁监考期间有聊天、玩手机等与考试无关行为。
4、监考教师在开考前务必在黑板上书写考试科目、考试时间、举报邮箱、举报电话(举报信箱:jwch@nwsuaf.edu.cn,举报电话:87092245)、监考人姓名等信息,以便广大师生和学校巡考人员举报监督。
5、学生须持学生证或一卡通参加考试,并严格遵守《本科考试工作条例》(校教发〔2019〕364号)要求,对违纪考生将按照《(校学发〔2017〕285号)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6、课程考试结束后,任课教师应于2020年1月17日前将学生成绩录入综合教务管理系统,同时在系统中进行试卷分析,并将学生成绩单、试卷分析材料、试卷及时存档备查。
7、考试结束后、学校将对发现的违规违纪现象(如主考人员未按时送达试卷,监考人员未及时到达考场,监考期间聊天、玩手机等)进行通报,涉及到的学院将在年底本科教学工作考评中予以扣分。请相关的主考和监考老师高度负责,务必实现“零事故、零差错、零投诉”的目标。
8、2020年2月1-12日学生登录学校信息综合服务平台(http://ehall.nwafu.edu.cn/new/index.html),按流程申请补考(见附件2:本科生补考申请操作说明);2020年2月14-16日公共课补考,下学期第一周专业课补考。具体安排以教务通知为准。
外语系
2019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