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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科技部 2023年度国家外国专家项目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23-03-03     浏览次数:

     

各学院(所):

为推进学校“双一流”建设,鼓励与支持通过引进外国专家和团队,提高教学、科研、管理水平,增强学科实力和国际影响力,现将科技部 2023年度国家外国专家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一)充分激发人才创新活力,增强支撑科技创新发展能力。统筹项目、人才、基地、资金,进一步加强国家外国专家项目与国家重大研发计划、科技创新 2030—重大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国家科技计划以及全国重点实验室等国家科技创新基地有效衔接。

(二)聚焦重点,放眼长远,优化引进外国人结构。大力引进高端人才,支撑战略科学家团队建设,为壮大国家战略人才力量凝心聚力。重点支持引进学校“双一流”建设、学校重点科研平台、重大科学研究项目和研究团队,引进一批国际一流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放眼长远,扩大支持规模,引进一批具有深厚科研潜质的外国青年研究人才来校。

二、项目类别

此次征集的国家外国专家项目包括“高端外国专家引进计划”、“‘一带一路’创新人才交流外国专家项目”和“外国青年人才计划”等 3类项目。

三、申报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开展项目申报工作,充分发挥项目对本单位改革、发展、创新的引擎和带动作用。

(一)各单位按照学科、教学发展需要统筹规划,防止项目“小、散、偏”等问题;

(二)各单位要对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完整性、专家需求和经费申请等内容负责,认真审核,确保据实填报各项信息;经费申请须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填报,不得虚列虚报;

(三)项目申报以工作内容(研究方向或技术目标)为基础,围绕同一工作内容聘请多位外国专家,应按照一个项目申报;

(四)项目引进专家必须为外国籍(港澳台籍参照执行),不能为同一位外国专家申请超过 1个外专项目支持;

(五)外国专家参与的已立项的外专项目执行周期尚未结束的,此次不参加申报;

(六)各项目应积极邀请专家来华开展交流合作,支持

采用远程视频、网络办公等多种方式开展相关工作,完成任务。对采取远程视频、网络办公等方式实施的项目,应当科学核算外国专家工作量,以合同(协议)等方式明确工作报酬,按照经费有关标准,提出经费申请。

(七)各单位要确保项目研究范围为非涉密领域,提交材料不含涉密敏感信息。

(八)各项目单位要依法依规开展外国专家引进工作,严格遵守知识产权、竞业禁止、聘用及薪酬等方面的法律规定,按照国际惯例与通行做法,推进互利共赢合作。严禁提供虚假材料或其他不正当手段参与项目征集。

四、其他

(一)此次申报通过“科技部政务服务平台”开展,项目负责人须在线填写申报材料,提交后打印项目申报书;申报书由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和加盖公章后,交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进行复核上报;科技部将组织项目评审,确定立项项目。

(二)项目负责人认真学习《2023年国家外国专家项目个人类项目介绍》(附件 1),按照要求分类进行申报。

(三)项目经费预算填报参照国家外国专家项目经费相关说明及资助上限标准(附件 2)。

(四)申报截止时间为 2023年 3月 24日,请各项目负责人通过信息系统按时完成申报并提交申报书,逾期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朱红强

电话:029-87082857 15191888810

地点:国际交流中心 204办公室 

QQ群:523366012(西农外事)

附件:

1. 2023年国家外国专家项目个人类项目介绍

2. 国家外国专家项目经费相关说明及资助上限标准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23年 3月 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