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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系关于评选2014年校级先进个人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15-01-19     浏览次数:

     

各教研室(办公室、实验室):

根据《关于开展2014年度校级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党办发〔2015 〕3 号)文件精神,经外语系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现将2014年校级先进个人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做好校级先进个人资格审核和评选的组织工作,外语系成立校级先进个人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李安民 杨 

成员:田志强 殷延军 滕艳萍 王宝平贺新全 杨晓峰 屠明忠

二、评选范围及名额

1.外语系2014年度考核优秀人员均可参加评选。

2.学校下达外语系党委校级先进个人推荐名额2个。

3.系党政一把手不参与本单位先进个人的评选,由组织部推荐。

三、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治立场坚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

2.坚持教书育人,遵守教师职业道德,为人师表,关爱学生,积极参与本单位组织的各项活动。

3.在学科建设、教学改革、教学建设以及学校管理、服务和建设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二)教学先进个人业务条件

1.年本科教学工作量不低于外语系平均工作量,教学效果好。

2.近三年学生评教有3次以上(含3次)在本单位排名前50%

3.近三年主持或参加校级以上(含校级)各类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结果为合格者,或青年教师讲课比赛一、二、三等奖获得者。

4.任教以来无教学事故。

(三)其他类型先进个人及各类标兵评选的业务条件按照附件3中的相关条件执行。

四、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1.120日上午12:00前,个人申报。个人填写先进个人登记表(附件1A4双面打印)、撰写个人先进事迹材料,并将先进个人登记表、事迹材料纸质版的纸质版和电子交系办公室。

2.120日下午18:00前,资格审查。系党委审核先进个人申报人员及其申报材料,并形成审查结论。

3. 121日前,先进个人评选。系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采用申报人述职与评审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确定校级先进个人推荐人员。

4.122日前系党委将评选结果按先进个人类别分别经教务处、科学技术研究发展院、科技推广处资格审核通过后,将《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14年度先进个人登记表》、2014年校级先进个人汇总表及先进事迹材料报人事处。

 

附件:  

1.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14年度先进个人登记表

2.各类先进个人及标兵评选条件 

 

外 语 系

2015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