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党发[2015]9号
各教研室、办公室、语音实验室、学生班级: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外语系毕业生就业工作奖励办法》已经2015年7月14日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中共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外语系委员会
2015年7月20日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外语系毕业生就业工作奖励办法
(2015年修订)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系毕业生就业工作,为营造“全员参与”的工作氛围,充分调动我系教职员工和学生参与就业工作的积极性和能动性,切实提高我系学生的就业率和就业质量,结合外语系实际,特制定本奖励办法。
第二条 奖励范围
符合条件的全系教职工和应届本科、硕士毕业生。
第三条 奖励项目及标准
1.教职工推荐奖。对积极利用各种资源为毕业生提供就业信息、就业岗位并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教职工(不包括专职就业工作人员),给予300元/生标准奖励。
2.教职工联络奖。在校毕业生就业洽谈会及系专场招聘会中,积极联络邀请与我系专业相关的用人单位(非灵活就业、档案挂靠的单位)到校招聘,成功联系用人单位并有学生成功签约,学院给予教师300元/家奖励;利用各种资源帮助系建立就业基地,当年录用3人以上,给予1500元/家标准奖励。
3.毕业生按期签约奖。对在2015年12月31日前签定就业协议并上交的毕业生予以奖励每人200元;对在来年开学至5月1日之前签定就业协议书并上交的毕业生予以奖励每人100元。
4.班级升学率优胜奖。升学率(考研以收到调档函为准,出国以收到国外大学入学OFFER为准)达到30%及以上班级奖励500元。
5.班级就业率优胜奖。初次就业(其统计范畴是指签订就业协议书或劳动合同、升学、录取公务员、灵活就业和出国等上级教育部门所规定的就业类型) 率达到100%以上的班级奖励1000元,班主任奖励500元。
第四条 教职工推荐奖是以学生签订的三方就业协议书为准,非灵活就业、接收函及其他形式,具体由学生工作办公室审定;班级就业率以当年就业方案上报学校之前为准。
第五条 本办法于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六条 本办法由外语系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