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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3-2014学年研究生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14-09-24     浏览次数:

     

 

各学院(系、部、所):
为做好2013-2014学年研究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工作,激励广大研究生刻苦钻研、奋发向上,在德智体美等诸方面综合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12、2013级全日制硕士生,2014级提前攻读硕士学位的本硕连读生,2011级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培养计划硕士生;2011-2013级博士生,2014级硕博连读转博生。
二、评优类型及指标分配
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指标分别为各学院(系、部、所)应参评人数的10%和5%,先进班集体评选指标为应参评研究生班级总数的10%。
三、评选基本条件
(一)先进班集体
1.班级成员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
2.班级成员学习成绩优异,课程无重修或补考现象。
3.班级成员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系、部、所)组织的教育教学活动、学术活动及社会实践活动。
4.班级学术氛围浓厚,科研成果突出。
(二)优秀研究生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
2.热爱所学专业,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习,学习成绩优异,无重修或补考课程。
3.科研或实践研究成果突出,具有较强的研究和解决问题能力。
(三)优秀研究生干部
除具备优秀研究生评选基本条件的1、2外,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1.在参评学年内有学生干部经历。
2.工作认真负责,关心集体,团结同学,乐于奉献,组织协调能力强,能积极主动配合、协助学院或管理部门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在同学中具有较高的威信。
3.同等条件下科研成果突出者优先推荐。
四、评选程序
(一)先进个人由本人申请、导师推荐、班级民主评议;先进集体由班级直接向所在单位申报。
(二)各学院(系、部、所)成立由党政领导、教师代表、研究生秘书、研究生辅导员和学生代表为组成的评优领导小组,对推荐的先进材料进行审核,评选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并在本单位公示3个工作日后,将无异议的评选结果报研究生工作部。
(三)学校审核、公示、表彰。
五、有关要求
(一)各学院(系、部、所)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评选细则,精心组织,认真评选,广泛征求师生意见,确保评选工作公平、公开、公正。
(二)先进班集体奖励1000元,优秀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各奖励500元。同时被评选为优秀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的先进个人,奖金只发一项。
(三)凡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者,取消各项先进评选资格。
(四)各学院(系、部、所)于2014年10月21日前将附件1、2、3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报研究生工作部。
附件:
附件1:2013—2013学年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推荐表.doc

附件2:2013—2014学年研究生先进班集体申报表.doc

附件3:2013—2014学年研究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汇总表.xls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