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2012届预毕业生: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2届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陕教生[2012]9号)》和我校关于做好2012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等相关工作安排,现对我校2012届预毕业生基本信息核对工作做如下补充通知:
一、2012届预毕业生基本信息核对工作截止时间为2012年5月25日,之后上报的变更信息和相关材料一律不予受理,陕西省教育厅也将不予修改。
二、信息修改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属于招生过程填涂、录入错误的,需提供由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并附考生当年的报名表和诚信承诺书、户籍证明、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学生申请书。
2、属于在校期间变更的,需提供:
(1)户籍所在地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公民户籍信息更改证明(注明申请更改信息的时间、原因或理由,本人照片及发函单位固定联系方式等,加盖户籍专用章、户籍民警专用章)。
(2)更改信息前后的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如更改姓名应在户口本曾用名一栏注明原姓名)。身份证原件丢失的,应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户籍证明要有申请更改人照片并加盖户籍专用章和户籍民警专用章)。
三、下列情况不予受理,陕西省教育厅也将不予更改。
1、申请变更民族者;
2、无正当理由提出变更姓名者;
3、申请变更身份证号码中出生年月日字段者;
教务处
二〇一二年五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