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关于杨凌人才公寓住宅小区农林科大团购住宅
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学院(系、所)、机关各部门、各直(附)属单位:
为有效解决青年教职工住房问题,经学校与杨凌示范区充分协商,决定从杨凌人才公寓住宅小区团购限价商品房491套,车位491个,面向教职工出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杨凌人才公寓住宅小区概况
1.地点:位于杨凌示范区金贸路以东、博士路以南、博学路以西、西宝高速以北。详见附件一(杨凌人才公寓项目位置示意图)。
2.项目总体规划布局:详见附件二(杨凌人才公寓项目总平面图)
二、房源情况说明
1.房源位置:杨凌人才公寓住宅小区内。
2.房源性质:限价商品房。
3.房源户型及楼幢分布:
户 型
套 数
房屋面积(m2)
楼 幢
C户型(三室二厅)
359
148.9
6、9、15、17号楼
K户型(三室二厅)
96
171.9
19号楼2、3单元
B户型(四室二厅)
36
176.7
16号楼1单元
(单户面积最终以房地产管理部门批准的房产测量面积为准)
户型设计:详见附件三(杨凌人才公寓项目户型设计图)
楼幢分布:详见附件四(杨凌人才公寓团购房源平面图)
4.房屋建筑形态:高层住宅,剪力墙结构,K户型层高26层,B、C户型层高18层,均为每单元每层两户(每单元为双电梯)。
5.房源价格:均价2720元/m2(不含维修基金、契税等其它费用)。其它费用:详见附件五(杨凌人才公寓项目购房其它费用清单)
6.各户型楼层调节差价:详见附件六(杨凌人才公寓各户型楼层调节差价表)
7.房源配套车位:共491个,其中地上车位218个,价格为2万元/个;地下车位273个,价格为6万元/个。(尚未确定车位分布图)
8.交房标准:详见附件七(杨凌人才公寓项目住宅交房标准)
9. 交房时间:预计2014年12月31日前。具体时间以购房合同约定为准。
三、出售对象及程序
1.出售对象:2000年1月1日以后到我校工作的在编在岗教职工,且夫妻双方或个人未购买或享受校内专家公寓和人才房者均可报名购买。每户限购一套住房和一个车位。
2.报名:
①交报名费:报名时每户须交纳3万元报名费,符合购买条件有意购买的教职工发文之日起至3月1日前自行到中国银行杨凌支行指定帐户交纳报名费,领取银行出具的缴款凭证和收款收据。(报名费将来可折抵购房款)
②报名时间地点:2013年3月1—3日,符合购买条件有意购买的教职工持银行出具的收款收据、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北校区李秀厅北楼一层工会办公室登记报名。
③公示:报名人员经学校人事处、国资处、组织部审核后,符合条件者面向全校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确定购房人员。经审核、公示不符合报名条件者报名无效。
④经审核、公示不符合报名条件者及购房户在选房过程中放弃选房的,所缴报名费退回本金,不计利息,活动结束后统一退回。
3.选房办法:
①购房人员选房分两组依次进行。副高职称和副处级以上人员为第一组,其他人员为第二组。第一组选完轮第二组。届时不到场者视为放弃。
②每组点房顺序采用抓阄办法随机产生。抓阄顺序根据购房职工到校工作的年限由长到短排序,到校工作年限相同者按年龄由大到小排序,排在前面者先抓阄,同等条件下校内双职工优先。每组再按抓阄所得序号顺序依次选房选车位(选房须选车位)。
③在选房时,购房户需携带报名费收据原件、身份证原件。如委托他人代办,还需出示购房人代理委托书、报名费收据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购房户确因出差等在外地,代理人拿不到收据原件和购房人身份证原件的,由购房户所在单位出具证明(需加盖单位公章及单位负责人签字)。
选房时间初步定于3月中下旬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④购房户点房确认后,一律不予退房。
4.交款:房款分三次交清。点房后交纳所选房屋及车位总价款的30%;主体封顶后交纳至房屋及车位总价款的70%;交房时将剩余房款及其它相关费用一次性付清。
5.贷款:第二次交款时可以申请公积金和商业贷款,具体事宜按杨凌示范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届时公布的有关条款办理。
附件八:公积金贷款流程及所需材料
附件九:个人住房贷款须知
6.《商品房买卖合同》由购房职工与杨凌示范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各自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学校负责组织和协调。
7.联系人:
詹晓航(校工会) 87082294
黄英峰(国资处) 87082031
校工会
2013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