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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关于做好2013届预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12-10-10     浏览次数:

     

各学院(系):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新华图片社陕西分社相关通知,我校2013届预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定于10月18-19日进行。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安排

    2012年10月18-19日(周四--周五)在北校区绣山活动中心和南校区绣山活动中心同时进行,各专业详细时间安排见附件1。

    二、拍摄要求

    1、各学院(系)指定的带队老师(请于10月15日前将带队老师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报学籍科)应严格按照拍摄的顺序表安排,组织毕业生按时到达指定地点集合。请各学院(系)带队老师和各班班长切实负起责任,组织各班学生按学号顺序排队等候拍摄,因学生个人不按照顺序拍摄出现照片找不到或者毕业生电子注册时不能正常链接照片以及毕业后学信网不能查询学历信息的责任自负。

    2、拍摄现场要保持安静,拍摄完毕迅速离开现场,不得逗留喧哗。

    3、因所采集图像用于学历证书制作及网上学历证书查询,请务必穿着较正式的非蓝色上衣(避免与蓝色背景冲突),不穿有毛领子的服装,不戴耳环、项链、头饰等饰物。

    三、收费标准

    学校代新华图片社陕西分社收取图像采集工本费15元/人。各学院(系)收齐后于10月16日前缴学校计划财务处,由学校统一支付给新华社陕西分社财务中心。无法在学校参加采集的学生不要缴费,费用在补拍点照相时现场交纳。

    四、其他注意事项

    1、已经采集过图像的同学不能重复采集。

    2、确实因特殊原因无法回校参加图像采集者,务必在2013年3月31日前的工作日,持个人身份证和学生证,前往新华社陕西分社指定补拍点进行补拍。采集费单独交给补拍点,凭收据自己到补拍点取照片,并将取回的照片及时交给学院教学办的相关负责老师。补拍点地址:西安市皇城西路20号(陕西省政府西侧),联系电话:87273012(具体地址见附件2)。补拍学生若出现照片丢失等问题影响毕业证书的颁发,责任一律自负。

   3、图像采集结束后五十天左右,学生本人须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www.chsi.com.cn进入学历电子注册图像校对系统对个人的图像等信息进行核对。发现数据有误者,务必到各学院(系)教学办,填写数据检查勘误表,由教学办将勘误表统一上报教务处。未上网核对的学生照片将无法链接至网上的学历证书查询系统,今后将无法在网上查询学历证书。

    毕业生基本信息和图像信息采集工作涉及到每一位毕业生的切身利益,直接关系到毕业证书的制作。未能参加拍摄直接会延误毕业证书的按时颁发,请各学院(系)及时通知相关学生务必准时参加,并且要精心组织、合理安排,保证毕业生基本数据完整准确,拍摄工作有序进行。参加拍摄的学生要自觉遵守现场拍摄秩序,保证拍摄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1:2013届毕业生学历证书图像采集拍摄时间安排表.xls

        2、补拍须知.doc

 

                              教务处

                 二0一二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