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有关处(室)、直属单位:
2008—2009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工作定于2009年1月11—15日(南校区2009年1月12—14日)进行。为加强期末考试的组织管理,确保考试工作规范有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与地点
北校区:2009年1月11-15日(19周周日—20周周4) 北校区8号教学楼
上午8:30—10:30 下午14:30—16:30 晚上19:00—21:00
南校区:2009年1月12-14日(20周周 1—20周周3) 南校区1号教学楼
上午8:30—10:30 下午14:30—16:30
二、考试组织与管理
教务处负责考试的宏观组织,制定考试安排、抽调巡考、学校监考、协调考试管理。各学院(系)成立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学院(系)学生的考试管理工作,督促本学院(系)主考教师和监考教师切实履行考试职责。
三、制卷与阅卷要求
1、命题教师应于12月29日前根据考试大纲及考试命题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按时递交份量相当的A、B两套试题。到所在院系办理试题审批、登记、印制等有关手续(见附件1-2)。
2、各院系于12月30日前,根据期末考试试题目录,在每A、B两套试题中随机抽取一套题送教务处办理制卷手续;另一套题专业课院系保管用于补考、公共课送教务处保管用于补考。
3、教务处组织试卷印制工作。试卷印制后送交教师所在院系,主考教师必须对试卷印刷质量和份数进行全面检查;命题教师、审题教师、教研室主任和院系教学秘书对命题质量、试卷格式和试卷保密工作负责。
4、本门课程考试结束后专业课5个工作日内、公共课7个工作日内,任课教师应将学生成绩录入新综合教务管理系统,同时在系统中进行试卷分析,并将学生成绩单、试卷分析材料、试卷及时存档备查。
四、考务与其他工作
1、教务处做好制卷、考场安排(见附件3)、学校巡考和考务人员安排(附件4)、学校监考人员安排等考试组织管理工作。
2、考试期间,继续实行学校领导巡视制度,对考试组织及考纪进行全面检查(见附件5);学校巡考对学院考试工作进行评估(见附件6),评估结果作为学院教学工作状态评价的重要依据。
3、各院系应认真做好考前动员和学生诚信教育,加强对监考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安排学院领导对本院系的考试情况进行巡查,并于12月30日前将院系考试组织机构及巡考安排报送教务处质量监控科。
4、宣传部利用网络、校报、广播等媒介,围绕期末考试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5、学生处、团委加强学生组织管理,配合院系做好学生考前动员和诚信教育工作。
6、保卫处应安排值班工作人员,保证考试期间南、北校区教学楼和考试教室所有通道畅通无阻,维持正常考试秩序。
7、后勤管理处要确保教室桌椅完好、水电正常、卫生整洁,通勤车按时运行,教师休息室提前30分钟开门,考试开始、结束电铃信号准时无误。
8、外语系应确保考试期间外语音频(调频)系统工作正常。
9、校医院在考场办公室安排医生值班。
考试工作是加强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环节,各学院(系)、有关处(室)、直属单位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明确责任,确保期末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联系人:肖小平 联系电话:87092245
附件:
1、普通本科课程考试命题审批表.doc
2、本科课程试卷印制登记表.xls
3、2008秋期末课程考试制卷目录及考试安排.xls
4、2008秋期末考试巡考、考务人员安排表.doc
5、2008秋期末考试校、处领导巡考安排表.xls
6、院系考试管理工作评估表.doc
校长办公室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