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委员会文件
校党发﹝2009﹞9号
关于印发《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关于举办形势报告会和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的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中央、教育部要求,现将研究制定的《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关于举办形势报告会和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的管理办法》印发你们,请高度重视,遵照执行。
中共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委员会 2009年3月20日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关于举办形势报告会和哲学
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的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对我校举办形势报告会和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的管理,充分发挥报告会、研讨会和讲座在师生员工政治生活、学习工作中的作用,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中办发〔2008〕10号文件以及教育部印发的教党〔2009〕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我校各单位(包括学生社团)面向校内师生举办的形势报告会和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以及我校人员受邀到其他单位做形势报告和哲学社会科学报告。学校主管此项工作的审批部门为党委宣传部,影响重大的要报主管校领导或学校党委审批。
第三条 形势报告会和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是我校宣传思想工作和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在校党委的领导下,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举办的形势报告会和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成为宣传科学理论、传播先进文化、弘扬社会正气的重要阵地。
第四条 各单位组织形势报告会和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严格实行“一会一报”制度。主办单位必须事先对拟请报告人、讲座人的有关情况、思想政治倾向及报告会和讲座的主要内容进行了解,并征得拟请报告人、讲座人所在单位党组织同意。未经上述程序或发现报告人、讲座人有思想政治倾向问题或报告、讲座内容有政治性错误观点的不能举办。
第五条 各学院(包括分团委、学生会、研究生分会、院级社团)组织的各类报告会、研讨会和讲座,由所在学院党委(总支、直属支部)先行审查;研究生院(包括校研究生会、研究生社团)组织的,由研究生院先行审查;校团委、校学生会、校级学生社团组织的,由校团委先行审查;党群部门自行审查;其他行政部门举办的,由举办部门所在党组织先行审查。经审查同意后,填写《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大学举办形势报告会和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报学校主管部门审批和备案。
第六条 邀请境外人员参加有关学术会议或担任各类报告会、研讨会和讲座的报告人,先报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科研处审批,并严格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华举办国际会议的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办发【2006】10号)的精神和教外际〔2006〕105号文件的规定执行。在敏感时期举办的或涉及敏感话题的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活动,举办单位在报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审批的同时,需向校党委宣传部报批。未经批准,主办单位不得向境外学者发出正式邀请。
第七条 各单位在互联网上举办形势报告会和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要按照中央和教育部的规定,严格审查程序,努力营造积极健康的网络舆论环境。
第八条 我校人员受邀到其他单位做形势报告会、讲座,邀请单位要求我校协调的,由所在学院党委(总支、直属支部)接洽和处理。对我校参加上述活动的人员,要提出明确的政治纪律要求。如果在报告、讲座中有传播政治谣言和政治性错误观点,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九条 在审查审批过程中,主办单位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切实负起领导责任。要加强管理,各司其职,严格程序,严格把关。对因疏于管理,造成不良社会政治影响的,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第十条 主办单位要做好报告人的接待和报告会、研讨会、讲座的组织协调、秩序维护、资料整理和存档工作。校内报告会、研讨会、讲座的内容材料原则上只限在校内传播,未经学校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均不得流向社会。报告会进行时,应有主办单位人员在场协调,如发现报告人的报告内容有政治性错误观点,要及时制止,并消除不良影响,同时要向审批审查部门及时报告情况。
第十一条 未经审批举办形势报告会和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或者没有按照审批程序和内容要求举办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第十二条 本办法从发布之日起执行。此前有关规定凡与本管理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二〇〇九年三月二十日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举办形势报告会和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
审 批 表
举办单位:
会议内容
会议主题
举办时间
参加对象
举办地点
参加人数
会议类别
□报告会 □研讨会 □讲座 □互联网 □境外人员任报告人
内容提纲
(议程)
报告人
情况
姓 名
政治面貌
性别
出生年月
所在单位
职 务
从事学科
职 称
简 历
初审意见
初审责任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审批意见
审批责任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