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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期间请销假制度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09-03-27     浏览次数:

     

各党支部,团工委:

为保证我系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根据学校有关精神,经系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研究,就党员、干部在学习实践活动期间外出请销假建立以下制度:

一、在学习实践活动开展期间,党员和各级干部因公、因私外出必须严格履行书面请假手续。
  二、普通党员外出请假,经各党支部书记审核后,由系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组长负责审批。
  三、干部外出请假,按照以下程序进行审批和备案。
  1.正处级领导干部外出请假,三天以内由王万忠常务副书记审批,超过三天或在重大活动期间外出由张光强书记、孙武学校长审批;
  2.副处级领导干部外出请假,三天以内由党委组织部审批,超过三天或在重大活动期间外出由王万忠常务副书记审批;
  3.科级以下干部(含科级)外出请假,由系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组长审批;
  4.各党委委员、党支部书记及支部委员外出请假,经主管系领导审核后,由系活动领导小组组长审批。

5处级干部和外出超过三天的科级干部请假手续须报党委组织部备案;各党委委员、党支部书记及支部委员外出请假的,无论时间长短,请假手续均须报系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四、党员和各级干部外出要按期返校,并及时销假,特殊原因不能按期返校的,要及时说明情况并按上述规定履行续假手续。

 

 

 

 

               中共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外语系委员会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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