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关于核对职工住宅取暖费的通知
现将2008-2009年度职工住宅采暖费收费情况予以公布,请各住户认真进行核对,尤其注意职工代码、房号、面积等是否有误。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后勤动力中心收费组联系,截止日期2009年10月25日。
联系电话:
西农、植物所、农场、林科院校区:87092229
农科院、西林、水科所校区:87082602
后勤服务中心
二〇〇九年十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