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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关于对2007级研究生进行中期考核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09-06-22     浏览次数:

     

 

各院(系):

加强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不断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分流工作暂行规定》(办(研)发[2001]47号,以下简称《中期考核》)文件精神,现将2007级研究生中期考核分流工作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组织工作

按照《中期考核》文件要求学校成立研究生中期考核分流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研究生工作的校长担任组长,研究生院副院长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各院(系)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领导组成。

各院(系)成立院(系)和学科专业两级考核小组,院(系)考核小组全面负责本单位研究生考核的总体安排、审查以及考核结果确定工作。学科专业考核小组负责研究生中期考核的具体评定工作。

二、对硕士研究生的中期考核

对硕士研究生的中期考核由院(系)根据《中期考核》文件要求进行。

三、对博士研究生的中期考核

对博士研究生的中期考核由院(系)根据《中期考核》文件和以下要求进行。

 1.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以“答辩”形式进行,博士研究生自述15分钟,答问15分钟。

 2.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答辩内容包括:①课程学习情况和外语水平;②学位论文工作是否按开题报告预定的内容及进度进行;③目前已完成的研究工作情况及成果;④下一步拟完成的研究工作及详细进度安排;⑤存在的问题、困难及拟采取的措施;⑥预计完成整个论文工作的时间;⑦如果是参加国家联合培养项目回国的博士生,还应阐述目前开展的科研工作和国外完成的研究工作间的关系。

 3.参加中期考核的博士研究生应填写《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表》(附件一),并向院(系)提交纸质材料(一份)及其电子文档。

4.博士研究生应在中期考核答辩前向院(系)考核小组提交6000字的英文研究工作进展报告,用以考核其外语水平。

5.各学科点按照考核内容进行定性和定量评价,院(系)按照结果排序。将排在后10%(包括10%)的研究生作为跟踪培养对象(不包括考核不合格者),安排其随下一级研究生再次参加考核。两次考核都排在后10%的,按照考核不合格处理。

四、考核分流

考核结果为合格、跟踪培养和不合格。考核结果合格者,可以进入下一阶段工作;考核结果为跟踪培养者,允许进入下一阶段工作,但院(系)和学科点对其培养各环节进行重点检查、全程跟踪;考核结果不合格者,终止其学习,作肄业处理。

五、其他要求

1.考核结束后所有考核材料应交院()集中保存。考核结果及时登记在《研究生入学、培养、答辩及学位授予档案记录卡》中。

2.各院()应提前通知2007级研究生做好准备。整体检查工作应于73日前完成,各()78日前向研究生院培养处提交本院(系)研究生中期考核总结、2007级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信息汇总表(附件二)和考核不合格研究生的考核表。中期考核总结中应分别说明考核的总体情况、应考核人数、实际考核人数、考核结果等。对参加教育部公派联合培养未回国者安排随下一级研究生考核,其他特殊情况应有详细说明。两级考核小组成员名单和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结果量化评价办法作为总结附件。

3.各院(系)考核小组应指定专人对考核不合格者进行谈心并提供心理帮助,发挥研究生思想工作人员和指导教师的作用,及时掌握研究生的思想动态,保证考核分流工作的顺利进行。

      

 

研究生院

二〇〇九年六月十日

 

 

 

附件:

1 附件一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09年博士研究生中期分流检查表.doc
2 附件二中期考核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