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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国家汉办关于选派赴美国汉语教学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08-02-12     浏览次数:

     

 
转发国家汉办关于选派赴美国汉语教学

志愿者的通知

 

各学院、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汉办《关于选派赴美国汉语教学志愿者的通知》(汉办重(2007)53号)文件精神,现在全校范围选拔、推荐赴美国汉语教学志愿者,资源报名。本次选拔,我省共有20个名额,各学校选拔后,由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申报人员进行评审。省教育厅的截止日期是3月11日,请各单位务于3月11日上午10时之前将申报材料报校国际合作与交流处,以便统一填写学校推荐意见并送省教育厅。《赴美国汉语教师志愿者报名申请表》在国家汉办网站下载:http://www.hanban.edu.cn/cn_hanban/content.php?id=2251。

一、推荐人选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热爱教学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2、年龄40岁(含)以下,身心健康;

3、本科以上学历,获得学士学位。专业不限,综合大学教育系及师范学院毕业生优先考虑;

4、为在职教师,并具有三年以上教学工作经验;

5、普通话流利,普通话水平在二级甲等以上;

6、有较好的英语应用能力,达到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6)以上水平,或托福、雅思考试成绩优秀;

7、有较强的对外交往能力、个人奉献及团队合作精神;

8、有汽车驾驶执照、文体特长者优先。

二、报送材料

1、《赴美国汉语教师志愿者报名申请表》中英文,主管校长签署意见,加盖学校公章;

2、身份证复印件;

3、本科及研究生毕业、学位证书复印件;

4、本科及研究生在校成绩单复印件;

5、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6、普通话水平证书复印件;

7、英语水平证书复印件;

8、校方出示的三年以上(含三年)教学工作证明;

9、其他相关材料,如资格证书、获奖证明、汽车驾照等复印件。

以上材料及复印件均需打(复)印在A4纸上。其他条件及待遇等请咨询校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联系人:董文科

电话:87082857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07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