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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西部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08-02-12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下发2007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及其子项目选派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教外[2007]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我校2007年西部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2007年西部项目分为访问学者和博士后研究两个类别派出,访问学者留学期限为612个月,博士后研究留学期限为12个月。我校向省教育厅推荐人员共15名,最终录取10人。

二、选派办法

2007年西部项目选派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学校初审、国家留学基金委与省教育厅共同组织专家联合评审的办法,择优录取,按需派出。

三、申请条件

1、申请人应为我校在职在岗的教学、科研岗位骨干人员

2、访问学者申请人员年龄应在45岁以下,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大学本科毕业应有五年以上工作经历,研究生毕业应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

3、博士后研究申请人员应具有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40岁,博士毕业时间应在3年以内。

4、各类出国留学人员回国工作须满五年后方可再次申请。

四、申报步骤

1、材料准备

符合申请条件的人员登陆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报名系统(网址apply.csc.edu.cn)填写《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申请表》有关信息,同时准备以下申请材料: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

2)《单位推荐意见表》;

3)工作简历;

4)身份证复印件;

5)职称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6)获奖证书复印件(若无可不附);

7)国外单位邀请信(若无可不附);

8)外语水平证明材料(若无可不附);

9)医院体检表原件(医院样式,杨凌示范区医院体检)。

申请人员填写申请表以前请仔细阅读系统操作说明,并在提交之前务必仔细审核申请表个人信息。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单位推荐意见表》由网上报名系统自动生成,请根据系统使用说明填写。申请人在填写完申请表后,按系统提示打印,打印时使用A4复印纸。《单位推荐意见表》应由申请者所在单位填写,并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和加盖公章

申请者需提交申请材料一式5份(原件1份,复印件4份,体检表只需原件1份),每份材料只需用回形针别好即可,不需装订。

2、单位推荐

申请人员将准备好的材料交所在单位,由各单位对申请者材料进行审核后填写《单位推荐意见表》,并将本单位申请者有关信息汇总并填写西部项目申请人员一览表(附电子文档),于320日以前统一报人事处,逾期不再受理。

3、学校评审

人事处对所有申请者的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将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评审通过人员的材料将报送省教育厅。

五、有关费用

西部项目报名、评审费为500/人,申请人员在提交申请材料时一并交纳

附件:西部项目申报人员一览表

  话:87082855

E-mailrencaike@nwsuaf.edu.cn

人事处

00七年三月八日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党委校长办公室

2007-03-08

 

 

附件

 

1.

西部项目申报人员一览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