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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7年度“推广专家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08-02-12     浏览次数: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校长办公室文件

办(人)发[2007]67号

   

 

 

关于2007年度“推广专家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系、所)、处(室)、直属单位:

2007年学校人才支持计划已经启动,为做好2007年度推广专家支持计划申报工作,根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推广专家支持计划”实施办法(暂行)》(校人发[2005]457号)文件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坚持产学研结合办学道路,热爱农业技术推广工作,全年深入农业生产第一线开展农业科技推广和实用技术普及工作180天以上,在促进区域农业主导产业发展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具有较高的社会影响力和知名度。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本科以上学历,年龄55周岁以下(截止申报当年1月1日)。

3、近三年主持承担省部级以上科技推广课题2项(可含1项重大横向合作项目或杨凌推广专项)以上,年均到校科技推广经费达到20万元以上。

4、拥有自主研究、开发或推广的主导品种、产品或专利,近三年获得省部级鉴定的技术成果1项;或取得省部级二等奖以上科技推广成果奖1项;或获得省部级三等科技推广成果奖2项;或编写出版技术普及著作1本;推广工作产生较为显著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需县级以上政府农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效益证明);或向省政府提供重要咨询报告2份,并在核心期刊发表相关论文3篇以上。

5、具有相对完善和稳定的、能承担一定教学实习、试验任务的推广基地。

二、申报程序

1、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填写《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推广专家资格审查表》、《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推广专家申请书》(表格请从人事处网站下载,网址:rsc.nwsuaf.edu.cn)。同时提供获奖证书、代表论著等相关证明材料。

2、各单位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要进行认真审查,并对本单位所有申报人员的材料汇总后统一到学校相关部门进行审核盖章,其中科研工作由科研处负责审查、推广工作由推广处负责审查。材料完备后务必于7月6日前统一报推广处。报送材料包括:

1)推广专家资格审查表1份(附电子文档);

2)推广专家申请书一式2份(附电子文档);

3)获奖证书、代表论著、推广效益证明及新闻媒体宣传报道等材料装订成册的附件1份。

3、推广处汇总所有申报材料后与人才工作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并对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将采用申请人答辩和基地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审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三、几点说明

1、申请人员在申报前务必认真阅读《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推广专家支持计划”实施办法(暂行)》(校人发[2005]457号),文件请在人事处网站上查阅。

2、对专家评审通过、学校审定后经公示无异议的推广专家,由校长与其签订聘任合同。

 

联系人:张正新

  话:87082847

  箱:zzx@nwsuaf.edu.cn

 

                          校长办公室

〇〇七年七月二

 

      主题词: 抄  送: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校长办公室 2007年7月2日发    校 对:张鹏飞                         打 印:郭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