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2007--2008年度冬季取暖费直接成本核算情况通报
2007-2008年度采暖工作及采暖费直接成本核算已结束。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学校共有锅炉房12个,采暖锅炉28台(其中:天然气锅炉12台,燃煤锅炉16台,不含水保所校区)。
一、成本所含因素
按照国家行业规范,采暖费用全成本项目应当包括:①学校锅炉房建设及锅炉购置的折旧费;②由学校投资改扩建及大修锅炉及室外热力管网费用的分摊费;③采暖管理人员的工资及津贴等;④供暖期间的燃料费;⑤供暖补水费;⑥供暖动力用电费;⑦锅炉日常维护维修费;⑧采暖期间临时工工费;⑨锅炉用材料费;⑩企业利润等十项。按照学校2003年第20期(总第95期)校长办公会精神,从2003年开始,职工住宅暖气费按实际核算的直接成本收取,即上述采暖全成本中的④⑤⑥⑦⑧⑨六项费用。
二、供暖燃料、时间及质量
1、供暖燃料。中心区锅炉房、南校区西林锅炉房、水科所锅炉房、植物所中区锅炉房、北校区学生新区锅炉房,燃料为天然气。其余区域燃料为混煤。
2、供暖时间、质量要求。供暖时间为4个月(2007年11月15日—2008年3月15日),室内温度基本达到国家规范。
三、成本核算
2004年以前取暖费成本核算,按实际供暖直接费用及供暖建筑面积计算。
2005年取暖成本核算,按实际供暖直接费用及调整后的供暖建筑面积计算。供暖建筑面积以办公、科研及教学楼按1.2(与家属楼、学生宿舍楼)的容积比系数折算。
北校区学生新区单独供暖,供暖时间相对其他区域短(寒假期间停供暖),本次计算全校取暖成本不含北校区学生新区直接费用。
2007年取暖成本核算方法与2005年相同。经核算2007-2008年取暖成本为14.335元/年,即3.58元/月(具体核算见附表)。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后勤服务质量及价格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〇八年十月二十一日
附件: 1、 2007-2008年采暖成本计算表(公布).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