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首页» 通知公告» (转)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期间校园门卫管理的通知
 

(转)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期间校园门卫管理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20-03-31     浏览次数:

     

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期间

校园门卫管理的通知

各单位:

近期,校园樱花、牡丹花陆续开放,进入校园观光赏景的教职工及家属越来越多,人员聚集、不戴口罩、聚众拍照等现象时有发生。为了有效预防新冠肺炎疫情扩散,按照当前全国疫情防控工作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总体要求,现就加强校园门卫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教育部疫情期间五个一律要求,校园实行封闭式管理,对进出校园人员严格查验证件、体温监测和登记,禁止校外无关人员进入校园。

二、教职工(含聘用人员)在校门口出示教工卡(临时卡)查验身份,一人一卡,南、北校区在一卡通系统刷卡,其余校区扫码或登记,经测温无异常后方可进入校园。

三、教职工驾驶车辆进入校园,驾驶员出示教工卡(临时卡)查验身份、测温无异常后,通过门禁道闸系统进入校园。车内乘员一律下车,通过测温验证通道进入校园。

四、原则上禁止校外车辆、人员进入校园。外来车辆和人员确需入校的,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由申请单位党、政负责人将来访人员姓名、性别、单位、健康状况、14天行动轨迹、进校事由、活动地点以及进校时间等信息,微信或短信发送保卫处负责人,保卫处负责人通知门卫登记测温无异常后放行。来访人员应由接待人员陪同到指定场所开展工作。

五、校内企业、商铺、餐厅等从业人员及各工地施工人员,由学校管理单位进行审批并办理临时出入证, 加盖保卫处印章,凭证进入校园。各单位将审批结果报学校防控办备案。

六、禁止外卖、快递进入校园。

七、严禁将教工卡(临时卡)转借他人,严禁教职工携带校外与教学、科研无关人员及家属进入校园。对违反规定人员由各单位进行严肃追责。




          学校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