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关于组织实施2020学年度公派出国教师选派工作的通知》(语言中心〔2020〕2号)精神,为做好我校推荐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需求
2020年度国家公派教师和孔子学院中方教师岗位需求详见附件1和附件2,也可登录http://kzxyshizi.hanban.org查询。教师赴任时间一般为2020年8月起,任期一般为2学年。
二、申请条件
1.热爱国际中文教育,遵纪守法,为人师表、爱岗敬业、诚信友善、有团队合作精神。
2.具有2年及以上教龄(国内或国外)的国内高等院校、中小学校在职教师(包括在编教师和校聘合同制教师)和完成2年及以上国外汉语教学任务的国际中文教师志愿者。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汉语国际教育、中文、外语、教育、文化等人文学科专业学习背景。志愿者须获得硕士(含)以上学历。
4.年龄一般在55周岁(含)以下,志愿者须26岁(含)以上。身心健康。俄、法、德、西、阿拉伯等语种教师年龄可在58岁(含)以下。
5.具有较强的汉语教学和跨文化交际能力。有汉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经验、国外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6.普通话达到二级甲等(含)以上水平,能熟练使用英语或所在国语言。
7.持有《国际汉语教师证书》。申请人在报名时未持有证书的,在赴任前应获得证书。
8.符合国外教师岗位要求。
三、推荐程序
(一)提交材料
请拟出国任教的教师个人(含中方合作院校推荐的骨干教师和非骨干教师)在网上填写申请表(未在网上填写表格的不予受理)。申请人登录http://kzxyshizi.hanban.org进行网上注册。填写后,下载打印纸质表格《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申请表》(附件3)。国际中文教师志愿者办结离任结算后方可在网上申请。
需教师所属单位提供推荐信。须如实对其师德师风、教学能力、身心健康状况做出评价。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及签字后以密封的形式提交;志愿者申请时须提供国际中文教师志愿者履职考评表、最后一任所在国外单位的推荐函和国内最后学历的院校论文导师或1名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教师的推荐函。
(二)单位审核及报送
1.请申请人所在单位审核教师提交的申请表(附件3),并由主管领导在“单位推荐意见”栏内签署意见、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2.请于7月27日17:00前将申请表2份(1份签署单位推荐意见,1份由学校填写)和推荐信提交至人事处师资科(国际交流中心512室),逾期将不予受理。
(三)选拔考试
教育部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将安排除孔子学院骨干教师外的所有公派出国教师推荐人选参加统一组织的选拔考试。考试为面试,主要考察专业知识、教学技能、跨文化能力、外语水平和心理素质等。具体选拔考试方式和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四)录取派出
国家公派出国教师根据选拔考试结果和岗位要求择优推荐外方复试。通过外方复试的人员由教育部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发录取派出和同意资助派出公函。
四、派出待遇
派出教师待遇按照《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生活待遇管理规定》(财教〔2011〕194号)执行(附件4)。教师赴外任教期间,人事关系、档案管理方式不变。国外任期结束后返回原单位工作。
教育部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联系人:梁征、赵燕清010-58595711
学校联系人:颉登科 87082871
附件:
人事处
2020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