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生党支部、全院2024届毕业生党员:
为做好2024届毕业生党员(含预备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转接程序与原则
(一)确定转接方式:党员本人联系接收单位确认转接方式,一般通过陕西省党建信息化平台转接,不能通过系统转接的采用纸质介绍信。
(二)核准介绍信信息:毕业生党员务必提前联系转入基层党组织,核准以下信息,填写附件1《2024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介信息表》报送所属党支部审核。
1.系统转接,核准接收单位在“陕西省党建信息化平台”录入的准确党支部全称(如:中国共产党XXX支部委员会)。
2.纸质介绍信,核准“党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应为县级及以上级别的党委组织部门,如:中共XX县委组织部)和“去向”(应为接收单位党支部全称)。
(三)毕业生党员党费:统一交至2024年6月。
(四)办理程序:学院党委依据各支部报送的附件1开展党组织关系转接工作。通过系统转接的,由学院直接在系统操作,党员本人及时联系接收单位登录系统接收;通过介绍信转接的,党员本人拿到介绍信后第一时间携带介绍信到接收单位党组织报到(在9月20日前向原党支部书记返回介绍信“回执联”)。
二、不同类别毕业生党员填表注意事项
1.本院升学的,核实转入党支部。
2.考取外校、本校外院研究生(博士生)的。联系录取院校党委咨询填报信息。
3.已落实工作单位的。一般有二类情况:
A.工作单位有党组织的。党员组织关系须转入单位党组织。
B.工作单位无党组织的。参照“4.未签工作单位”办理转出手续。
4.未签定工作单位的。学校不再保留党组织关系,需参考以下两种办法迁出党组织关系。(党员须自行联系接收地,并准确填报附件1信息):
A.档案户口回生源地(即高考所在地):可将党组织关系转到本人户籍所在地街道或乡(镇)党组织、本人或父母户口居住地的街道或乡(镇)党组织、父母所在单位党组织等;
B.档案户口委托挂靠人才市场:可将组织关系转移到人事档案所挂靠的人才交流中心党组织、工作单位所在地街道党组织、本人或父母户口居住地的街道或乡(镇)党组织、父母所在单位党组织等。
5.出国留学的。公派出国留学,申请组织关系保留在学校(一般不超过2年),填写附件1、附件2(党员党组织关系保留申请表);申请转出的,参考“未签定工作单位”的办法签转。自费出国留学,学校不保留人事档案和党组织关系,按照“未签工作单位”迁转党组织关系。
6.西部志愿者等“三支一扶”计划生(请随本人服务单位迁转党组织)。
A.选择将户口保留在学校的,党员组织关系可保留在学校,相应栏目填写“志愿者计划(或其他称呼)不转”;
B.选择将户口迁出学校的,党员组织关系不得保留在学校,一般应随本人具体工作地点转出,党员本人问清工作单位相应栏目如何填写。
7.除上述情况以外的特殊情况,请主动联系学院党委咨询和说明。
三、转接相关要求
1.按照规定,介绍信一旦开出,一律不再重新出具。毕业生党员拿到介绍信,应立即办理党组织关系转出手续。离校后三个月内仍未办理成功,应主动及时与原党支部书记联系说明情况,由党支部请示报备党委。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未返回介绍信回执,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将被认为自行脱党。
2.党员(预备党员)要牢记自己的入党日期,预备党员要积极向新转入的党组织提交书面思想汇报,预备期满前一周要及时提交“预备党员转正申请书”,并联系接收党支部办理转正手续,因本人疏忽造成的无法转正等后果由个人负责。
3.各党支部审核附件1、附件2信息,于6月11日前以支部命名后打包发送至jiangyahui@nwafu.edu.cn,附件2纸质版交至学院7313办公室。
4.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变动组织关系的凭证,各毕业生党员务必高度重视,妥善保管,在有效期内携带介绍信及时到接收单位党组织报到,并将回执联拍照或邮寄返回给各党支部书记,通过系统转接且系统成功接收后及时告知各党支部书记,各党支部做好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介统计梳理。
附件2.党员党组织关系保留申请表
语言文化学院党委
2024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