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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关于推荐2021年度宝钢教育基金会优秀教师奖候选人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21-06-15     浏览次数:

     

各相关单位:

根据《2021年度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的通知》(宝基字〔2021〕3号)精神,现将我校2021年宝钢教育基金会优秀教师奖候选人选拔推荐工作安排如下:

一、推荐名额

宝钢教育基金会分配我校推荐名额为3个,各学院(部、所)可向学校推荐1名候选人。

二、申报条件

在我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年及以上的在编教师: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团结协作精神,爱岗敬业,师德高尚,治学严谨,教书育人。

2.坚持工作在教学第一线,近三年须连续承担本科生教学任务;每学年完成公共基础课或专业基础课授课在64学时以上,且教学效果好,深受学生和同行好评。

3.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和教学基本建设,在教学内容、教材、方法、手段改革方面取得显著成果,获省部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或在核心期刊及以上刊物上发表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或有正式出版的教材、专著等。

4.注重因材施教与学生的“五种能力”(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动手能力、灵活运用知识能力、口头与书面表达能力)的培养,并取得显著成效;其直接培养、指导的学生在科学研究、竞赛、设计、创新实践和社会服务等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获省部级及以上奖励。

5.有与职称相应的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特别是能够将学科前沿知识和科研成果融入教学实践中。

三、推荐程序

1.符合条件的教师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填写《宝钢教育基金优秀教师奖评审表》《申报条件对照简表》;

2.各单位对申请人进行初步审查;

3.人事处会同相关部门对申请人进行复审;

4.学校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选;

5.学校审定并公示;

6.上报宝钢教育基金会。

四、注意事项

1.各单位推荐中要注重申报人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严格按照申报条件全面衡量申报人的各方面表现,侧重其对学生思想政治素质的教育和影响,以及对学生“五种能力”培养成效的考核。

2.《评审表》《简表》中所涉及的教学和科研成果等须经相关单位审核盖章。

3.《评审表》用A3纸套印,“先进事迹”一栏应具体生动、简明扼要、实事求是地介绍候选教师的工作业绩。重点介绍其在教学内容的更新、教学方法和手段的改革、培养和考核学生的能力和素质方面的突出成绩,申报材料请不要以第一人称填写。

4.请各单位于6月21日上午12:00前将推荐人员的《申报表》《简表》、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报人事处师资科(国际交流中心512室),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李林 颉登科 联系电话:029-87082871

附件:1.宝钢教育奖评颁实施细则

2.宝钢教育基金优秀教师奖申报表

3.申报条件对照简表

人事处                               

2021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