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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部分党支部委员会换届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24-11-07     浏览次数:

     

各党支部:

为进一步加强党支部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工作实际,决定进行部分党支部委员会换届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促进与业务深度融合,不断提高党支部建设质量,为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农业大学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二、基本任务

1.听取和审查本届党支部委员会的报告。

2.选举产生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

三、换届范围

截至2024年11月,委员会任期满3年的党支部。

四、党支部委员会设置

有正式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设立党支部委员会,设支部书记1名、组织委员1名、宣传委员1名。党员不足7人(含7人)的党支部,设支部书记1名,副书记1名。

五、党支部委员任职基本条件和有关要求

1.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牢记党的初心和使命,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深入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敢于担当、乐于奉献,带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公道正派,清正廉洁,尊崇党章,遵守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自觉接受党和师生监督,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

3.中共正式党员,一般应至少具有1年及以上党龄。

4教师党支部书记,应按照学校“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有关要求,选任具备良好政治素质,热爱党的工作,具有一定政策理论水平、组织协调能力和群众工作本领,一般应当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学生党支部书记,一般由优秀教师、辅导员、班主任等担任。

六、党支部委员会换届步骤

1.学习动员。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组织党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有关文件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2.会议酝酿。党支部要充分发扬民主,坚持群众路线,经自下而上、自上而下反复酝酿,根据多数党员意见,召开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党员大会提出党支部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委员实行差额选举,委员候选人差额比例不少于应选委员人数的20%,书记、副书记实行等额选举),提交学院党委会会议研究,审批同意后方可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

3.正式选举。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听取和审查本届党支部委员会的报告,并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差额选举产生新一届党支部委员。选举时,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超过应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4/5,会议有效。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有选举权的党员人数半数以上,始得当选。因故未出席会议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预备党员只列席酝酿和选举大会,不参加正式选举的投票。

4.召开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党员大会结束后,应及时召开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会议,选举产生书记,并进行委员分工。

5.报送结果。各党支部选出的党支部委员、书记、副书记名单提交学院党委会会议研究批准。学院党委对党支部选举结果进行批复,并在组织工作管理与服务一体化平台更新维护党支部信息。

七、工作要求

1.各党支部要以《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为依据,在学院党委指导下,精心组织,确保党支部换届工作顺利完成。

2.各党委委员要加强对联系党支部换届工作的指导,列席党支部换届选举大会。

3.各党支部在11月28日前完成换届工作,做好材料归档,并将换届选举结果交学院党政综合办公室。

附件

中共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语言文化学院委员会

2024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