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首页» 通知公告» 语言学院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语言学院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25-06-03     浏览次数: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要求,本学期期末考试将于2025年6月9-20日进行统一考试,为了确保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上午8:30-10:30        下午15:00-17:00

(具体考试时长由主考教师根据课程性质确定)详见附件

二、考试地点:

详见附件

三、主考、监考、巡考人员:

详见附件

四、相关要求和注意事项:

1.命题教师根据课程质量标准及《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考试命题实施细则》(校教发〔2006〕80号)文件有关规定,按时递交份量相当的A、B两套试题,到所在学院办理试题审批、印制等有关手续。所有涉题人员做好试题保密工作。试卷领取后,主考教师要对试卷印刷质量、命题质量和份数进行全面检查。若有任何问题,必须于考前2个工作日对接学院联系教务处解决。

2.考试期间,教务处在北校区8号楼8105室和南校区1号楼1112室设立考场办公室,履行巡考人员签到,考务用品供给,考场记录单收集等职责。学校巡考对各学院考试组织及考风考纪进行全面检查和评估,评估结果作为学院教学工作状态评价的重要依据。对考试期间出现的严重失职和教学事故,学校将依据《教学事故认定处理暂行办法》予以处理。

3.任课教师需仔细核对上课学生名单,确保参加考试的学生信息无误,并打印考场学生名单,考试当日在考场一一核对。

4.监考教师须提前在教学办领取监考牌,并在考试当天提前20分钟佩戴监考牌到达考场,在考前进行清场,考中加强监控和巡查,考后要进行试卷清点和考场记录单交接。严禁监考期间有聊天、玩手机等与考试无关行为。

5.监考教师在开考前务必在黑板上书写考试科目、座次安排、考试时间、举报邮箱、举报电话(举报信箱:jwch@nwsuaf.edu.cn,举报电话:87092245)、监考人姓名等信息,确保监督渠道畅通。每场考试学生入场就坐后,监考教师发卷前需要宣读“考前提示”。

6.学院院长为期末考试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学院考试管理工作。根据学校《本科考试工作条例》(校教发〔2019〕364号)、《本科教学教考分离暂行规定》校教发〔2019〕319号、《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校学发〔2020〕230号)等文件要求,学院要组织开展学生考前动员及诚信教育,对监考人员进行考前培训,督促主考教师和监考教师切实履行主考、监考职责,严把试题质量关,并及时处理本学院考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7.参加考试的学生须严格遵守《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本科考试工作条例》(校教发〔2019〕364号),持学生证或校园卡参加考试。对违纪考生,将严格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校学发〔2020〕230号)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因各种原因不能正常参加考试的学生,请向本人所在学院教学办公室咨询处理办法、办理相关手续。未履行任何手续或未被批准而不参加考试者,一律按旷考对待。

8.因各种原因不能正常参加考试的学生,请向本人所在学院教学办公室咨询处理办法、办理相关手续。未履行任何手续或未被批准而不参加考试者,一律按旷考对待。

9.有考试不及格课程(重修、旷考、违纪、作弊课程除外)的学生于2025年7月15日-8月31日登录综合信息服务平台http://newehall.nwafu.edu.cn/,搜索“补考办理”,按照流程申请补考;学校计划2025年9月5-7日进行公共课补考,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10.课程考试结束后,任课教师应于2025年7月4日前将学生成绩录入综合教务管理系统,同时在系统中进行试卷分析,并将学生成绩单、试卷分析材料、试卷及时存档备查。

11.学校对考试组织及纪律进行全面检查,对各学院考试工作进行巡查、评估,评估结果作为学院教学工作状态评价的重要依据。对考试期间出现的严重失职和教学事故,依据《教学事故认定处理暂行办法》予以处理。请相关的主考和监考老师高度负责,务必实现“零事故、零差错、零投诉”的目标。

语言文化学院

2025年6月3日